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高速上开慢车?罚你没商量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13日 08:35  大河网-大河报

  8月9日下午,记者跟随高速交警柳林大队民警在连霍高速巡查,短短半个小时中,就发现5辆大货车在超车道上低速行驶,虽然看到交警巡逻赶紧变道,但交警走后马上一如既往。原本10分钟就可以跑完的路程,由于这些货车占用超车道,竟然20分钟才跑完。

  途中,记者看到,不少小车受到一些货车的干扰,只好在后面慢慢跟着;有的驾驶员“艺高人胆大”,直接超车,险象环生。

  □记者辛渐通讯员刘臖

  高速交警严查高速路上开慢车

  近年来,一些时速低于50公里的大型货车成了高速公路上追尾事故的元凶,它们经常占用主车道或超车道低速行驶,后面车辆稍不注意就会发生“追尾”事故。特别是在夜间,这些超载货车低速行驶,既无反光标志,尾灯又不亮,经常由于“速差”与快速行驶的小型车辆相撞。

  为遏制高速公路上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从8月4日起,全省高速交警在连霍、京珠等高速公路上集中开展针对重型货运车辆违法低速行驶的专项治理行动,对违法占用快速车道且低速行驶(在高速公路上时速低于60公里)的重型车辆重点查处。

  高速交警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高速公路上“开慢车”,车速长时间低于60公里每小时的将被处罚200元并记3分。

  高速路上开慢车危害大隐患多

  经常跑高速的驾驶员都清楚,少数低速货车长期占用超车道,一直是令人头疼的问题。据高速交警柳林大队事故民警介绍,低速货车长期占用超车道大大增加了事故隐患,仅仅在2008年一年当中,因货车长期占用超车道而引发的事故就占了40%。

  2008年9月,一辆银灰色现代牌轿车与前方一辆大货车发生追尾事故,现代轿车直接钻入大货车底部。更让人心寒的是,货车竟然“卡”着轿车继续向前行驶将近1公里。

  民警告诉记者,这是典型的货车长期占用超车道引起的事故,事发当时,轿车司机看到货车后一直想超车,可货车一直在超车道行驶,司机就想在行车道上直接超车,哪知刚踩油门,货车却突然转向行车道,轿车一头钻了进去。

  事后,货车司机告诉民警,根本不知道长期占用超车道危害这么大,当时看到后面有人想超车,就赶紧换道,哪知竟然发生追尾。

  民警告诉记者,很多货车司机不了解长期占用超车道隐患和危害有多大,更有一些货车司机习惯开“霸王车”,交通法规意识不强,占住超车道根本不理其他车如何行驶,导致高速公路不高速。

  高速公路上超车最重要的是留好安全超车距离,然后从超车道快速超车,但是如果低速车长期占用超车道行驶,那么所谓的安全超车距离就不复存在。

  记者曾跟随一辆满载货物的外地大货车,5分钟后,大货车仍然在超车道上我行我素,丝毫没有离开的意思,后面小车一直寻找机会超车,有的小车忍不住,只好冒险从右侧强行超车,将近20分钟后,大货车才慢悠悠地行驶到行车道上,而后面已经跟了2辆小车,如果有一辆车操作不当,后果就将不堪设想。

  针对低速货车频频引发事故的现象,高速交警柳林大队教导员肖恩波告诉记者,近段对这种现象将要严查,并且今后还要不断加大力度,巡逻车也要增加巡逻次数。希望广大驾驶员积极配合,如果途中发现长期占用超车道的货车,一定不要急于超车,避免发生事故,针对此类情况,小车驾驶员可以拨打电话寻求高速交警的帮助,如果想超车,先按喇叭或者用车灯示意,等到安全的时候,再进行超车,大部分事故都是由于超车时机不当造成的,切记不可急躁,一旦发生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

  市民为治理高速路开慢车建言献策

  关于如何切实有效地治理高速公路开慢车问题,记者与郑州的广大车主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征集大家的意见。汇集这些意见,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增强管理手段,二是加大对占道车的执法力度,三是加大处罚力度。

  有市民认为,要解决慢车长期占用超车道的问题,应该增加路上的电子监控设备,监控长时间占用超车道的违法行为,并及时调派警力进行管理。同时,尽快研制出可记录违法车辆号牌、行驶速度的测速设备,通过高科技手段抓拍“霸王车”。高速公路上的“霸王车”并不少见,特别是夜间行驶的更多,由此引发交通堵塞、降低通行率、事故多发等一系列问题,造成高速路失去高速本质,让道路资源遭到很大的浪费。

  采访中,还有市民建议,高速公路拓宽后,能否实行分车型行驶,划出一条慢车专用道。

  更多市民还是呼吁,高速路交警应加大上路巡查的力度,加大对“霸王车”的威慑力。有市民还表示,最重要的是完善相关法规,明确一下超车后多长距离、多长时间不驶入主车道为“长时间占用超车道”。并加大处罚力度,使其尽量不要影响到其他车辆,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隐患。

(编辑:路宁宁)
看完该新闻后,你的评价是:查看更多枪稿雷文>>

支  持

好文章

枪  稿

雷  人

无  语

标题党
Powered By Google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

已有 _COUNT_位网友发表评论  
登录名: 密码:

更多相关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