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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汽车首页 > 图片 > 交通事故“私了”情形完全图解 |
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在交通标志、标线未规定优先通行的路口,未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的 |
2004年5月3日北京公安局发布的《关于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通告》,列举了36种应快速处理的情形,其中以下图片所示33种应由当事人自行处理, (四)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在交通标志、标线未规定优先通行的路口,未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的,图中所示 均为A车全责(新浪汽车版权所有 请勿转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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