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WTO的临近,北京、上海等大都市陆续提出按照国际惯例办事,注意与国际标准接轨,如针对车辆管理,出台了新的更加严格的尾气排放标准,规定使用无铅汽油,提倡电喷装置、ABS防抱死装置、安全气囊等,针对道路状况,更换国际通行的道路标志,如北京新近开通的四环路上,新增了国际通行的棕色旅游景点道路标志。与之对照,对于驾驶人员的管理就显得比较滞后。最突出的是中外驾驶员管理模式不适应,集中表现为中外国际驾驶执照标准之间的脱节。
1968年形成的维也纳国际道路公约,有400多项条款,目前签约的有180多个国家。我们经常提出的按照国际标准衡量,按照国际惯例办事,在道路、车辆与驾驶员管理方面,实际上就是指维也纳国际道路公约。
二战后,遍布欧洲大陆的高速公路网逐步建成,半小时之内就会开出国境线。针对这一问题,维也纳公约特别制定了签约国交管部门之间对驾驶人员互免驾照注册的礼遇。人们习惯称之为国际驾驶执照international driving license。目前,国际上签发的几百种国际驾驶执照,均由各国汽车联合会或汽车俱乐部签发,证明持照人拥有本国有效驾驶执照,希望其他国家交通管理部门给与通行便利,允许在其境内照章驾驶车辆的多国语言证明。这种免注册待遇,起到了简化手续、促进旅游、推进经济与商贸交流的重要作用。因此,它的免注册待遇范围迅速超出欧洲本土,成为全球180多个国家交通管理部门的习惯做法。令人遗憾的是,1968年维也纳国际道路公约签约时,我国正处在十年动乱时期,因此未参加。
目前,我国驾驶执照与国际驾驶执照管理相比确实存在着不足,国际上普遍采取简单明了的A、B、C、D、E五级驾驶执照。其中A是摩托车,B是小客车,C是卡车,D是8吨以上的集装箱拖挂车,E是公安消防救护等可以在执行任务时临时违章行驶的特种车辆。翻看我国的驾驶执照背面,你会惊讶地发现会有14种之多,手扶拖拉机、有轨电车、电瓶车、轻便摩托车等根本不能上高速公路的类型竟然赫然在目。
另一方面,与每年数百名中国出境人员获得各类汽车俱乐部签发的国际驾驶执照相比,真正感到不便的是那些取得境外驾驶执照的来华人员,他们在境内逗留的时间是几周、几个月或更长时间。由于缺乏与国际惯例衔接的驾驶执照换发注册与管理体制,这些境外人员在中国的驾驶行为实际上处于无照驾驶状态。一旦发生问题,基层交通执法部门往往感到无所适从,有的认为是来华投资的客商予以礼貌放行,有的认为是非法证件予以收缴。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进程的加快,加入WTO已经是指日可待,妥善解决国际驾驶员之间互免注册礼遇的条件已经成熟。据《解放日报》报道,上海市交巡警总队总队长王济民日前向媒体介绍说,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等有关部门正在对加入这一世界组织进行调研。我国政府签约后,将有可能借鉴我国参加国际体育比赛、国际经贸活动的相应模式,允许台湾、香港、澳门等地以民间汽车俱乐部的方式参加,同时选择如龙华汽车俱乐部等一些按照国际汽车俱乐部模式管理的国内机构予以授权,协助来华人员办理互免注册后的中文备案事项。郭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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