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不要排污费
诸多迹象表明,尽管反对的声音不绝于耳,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汽车排污费已经是相关部门的既定规划。即便如此,我还是想说,千万不要排污费。
首先,如果收了排污费,汽车行业以及汽车消费者被当做“唐僧肉”的怪圈还将无限循环。
过去,汽车曾被称为“移动的ATM机”,谁都可以从里面拿钱。10年前,汽车相关的税费多达数十种,每年累计征收近2000亿元,而当时整个汽车行业的利润仅有200多亿。如今,尽管税费种类有所减少,但中国仍是汽车税费负担最重的国家之一。从购买到使用依次就有消费税、增值税、车辆购置税、燃油税、车船使用税和其他多项收费。有专家统计,这些税费已经超过车辆购买价格的40%。
与汽车承受的税赋压力形成强烈反差的是,汽车使用者的权益屡次受到约束。最近这些年,以节能减排、治理拥堵为理由,汽车购买者需要忍受高价车牌拍卖费,要接受限行、要等待摇号,汽车消费的权利和义务越来越不平衡。如果收了排污费,以后还会有更多的税费打着光鲜亮丽、义正辞严幌子的“把手伸向汽车”。
其次,如果收了排污费,汽车消费领域不同种类的税费将相互重复、失去存在的依据。
必须看到,现行的燃油税和车船使用税已经具有减少尾气排放和石油消耗的作用,增加了排污费,其它税费存在的理由就发生了动摇,几种税费之间的区分和关系也就无法说清。甚至有理由认为,排污费的出台将从整体上使汽车税费陷入混乱。
税收专家指出,一个优良的税费制度应该简单有效,符合税收中性原则,能满足国家的财政需要,又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经济的扭曲。所以,任何一项新税费的推出必须慎之又慎,做系统考量。以此衡量,排污费一方面让汽车税费变的复杂,另一方面,又人为地给汽车消费增加了一份“外力”,弊大于利。
再次,如果收了排污费,地方政府的增收冲动必将消弭节能减排的初衷。以目前的情形,排污费的流向是地方政府。在地方财政收入因地产和宏观经济低迷而受到损失的背景下,增收是必然的冲动。车卖的越多,才能收更多排污费。这样,排污费限制汽车总量、节能减排的初衷岂不被消解了?
事实上,早在1998年国内就有几个城市搞过排污费,后来作为乱收费被清理掉了。十多年后,曾经的“乱收费”如何能找到正当的理由?我实在找不出来。与之相反,抵制排污费的理由却任谁都能举出很多,每一条都清楚明白。但愿当事者明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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