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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封闭超两小时须上报交通运输部

http://auto.sina.com.cn   2011年05月05日 07:06   京华时报 字号:

  本报讯(记者邓杭)记者昨天从交通运输部获悉,《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阻断信息报送制度》日前施行。高速公路实施超过两小时的交通管制或封闭必须上报交通运输部。 

  该制度对公路交通阻断信息的时限要求作出了更加严格的规定,“高速公路(含收费站)需要进行超过2小时的交通管制或封闭,以及国道、省道等干线公路需要进行超过5小时的交通管制或封闭”须上报。

(编辑:姵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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