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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600辆不达标车受限二手车交易不受影响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03日 07:38   金羊网-新快报 字号:

  本月新车上牌要达国IV标准

    ■新快报记者 杨晓霞 通讯员 李耀松

    从今年9月1日开始,珠江三角洲地区将全面执行第四阶段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即“国IV”标准。轻型汽油车及重型天然气、石油气汽车将实施国家第四阶段的排放标准,不符合要求的车辆将被禁止在中山、珠海和广州等9个珠三角城市销售和注册。记者从中山市环境保护局了解到,与机动车国IV标准相匹配的国IV油中山暂无供应,由于油品大大提升,其价格或比目前的国III油贵0.2-0.3元/升,而一旦国IV油推出,国III油将全面退市,届时,中山所有机动车将只能加国IV油。

    中山未收到具体安排通知

    根据要求,在已经全面供应符合省标准《车用柴油》油品的珠三角城市,办理轻型和重型压燃式发动机汽车登记自全面供油之日起执行国IV标准。中山市环保局环境监测分局机动车污染控制室主任谭兆腾表示,国IV标准的用油由省经信委统一安排和配置,目前中山还未收到油品到达的具体安排通知。在国IV汽油推广之前,国IV汽车将只能用国III汽油。“随着亚运会的临近,珠三角的国IV汽油正在加快进度,中山应该很快就会推行国IV油。目前正在使用的国III标准的用油与国IV标准的用油并无质的区别,也不会对汽车装置产生影响,所以并不存在汽车不适应的问题。只不过,国IV车用匹配的国IV油达到的减排效果将会更好。”

    对于国IV油的价格问题,谭兆腾表示,国IV油品质较高,使用国IV油的车辆,汽油车的污染物排放可比国III降低50%,柴油车可比国III低30%—40%。从北京、上海等城市的推广情况来看,油品标准提高,届时油价会有一定幅度的上升。“就像国III汽油要比国II汽油贵一样,其价格或比目前的国III油贵0.2-0.3元,但最终的价格现在还不确定。”工商、经信部门届时也将加强监管力度,监督所有的加油企业全面撤换国Ⅲ油,防止油站出现以次充好、掺假等行为。

    600不达标车辆何去何从?

    9月1日起,不符合国IV标准要求的车辆将被禁止在中山、珠海和广州等9个珠三角城市销售和注册。柴油发动机汽车暂时不受本次国IV标准影响,依然可以上牌。柴油发动机汽车执行国IV标准,将会在自中山实施广东新标准柴油供应后同时实施。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副所长叶立明介绍,根据前段时间统计,中山约有600多辆不达标车辆需赶在“大限”之前登记注册或切换至珠三角9大城市以外的地区销售、注册,上周出现车辆登记高峰。

    叶立明表示,今年上半年中山市新增上牌车辆平均236辆/天,上个星期陡然增加到320辆/天。由于购车发票在9月1日前已经转入中山的汽车仍可办理手续,因此近段时间车管所新增上牌车辆数字大幅增加,当中相当一部分系抢在大限之前登记的国III车。

    从7月开始,为了尽快清理库存的国III车,中山各4S店纷纷给出较大优惠,降价幅度甚至过万元。记者日前走访多家4S店,销售人员大多表示旗下国III车已基本清库完毕。个别经销商还有一两台库存,负责人表示也会在9月1日最后期限前将其上牌,用作公司车。东南三菱中山骏威店相关人员表示,对于未出售的国III车,有两种方法处理。一、就地上牌;二、返厂,转送到其他尚未实行国IV标准的城市销售。也有经销商表示,宁可折价就地卖掉,也不愿意转运到其他省市销售,因为运费也是一笔不小的开销,可能高达两三千元一辆不等,而这笔费用是需要本地经销商自己掏腰包的。

    市内二手车交易不受影响

    据了解,新标准实施前,外地转入中山车辆的变更登记和转移登记等仍可按原有标准执行。9月1日起,中山不符合国IV标准的车型将不能转入珠三角其他八市,不符合标准的外地车也不能转入中山销售和登记。中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表示,市内的二手车交易不受此影响,因为市内二手车辆转移并不涉及到审查排放标准项目,因此无需按新的国IV标准来执行,市内国IV标准以下的二手车转让,市车管所仍然受理其变更登记和转移登记。

    根据要求,国IV新标准实施后,各市在办理转出至珠三角地区(含珠三角地区地级以上市之间转出)的机动车登记时,应当先核查机动车污染物的排放情况,对不符合转入地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将不予办理相关登记。对在今年8月31日前已办理转移登记或变更转出登记但未转入的机动车,如污染物排放不达标,转入地也可办理登记。办理转移、变更登记的转出时间以车管部门在《机动车登记证书》的签注时间为准。“也就是说,中山人只能买中山的二手非国IV汽车,不能买外市的。同时,中山本地不达标的非国IV车也同样禁止转入珠海、广州等其他8个实施国IV标准的珠三角城市。”叶立明表示。

    提醒

    不达标车辆禁止出售和注册


    新标准实施后,不达标车辆是被禁止出售和注册的,届时,有关部门会加大监管力度,防止个别车商偷卖不达标车辆。但有市民还是有所顾忌。公安局交警支队提醒市民,买车时要多问一下,要仔细查看每辆车出厂合格证上标注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了解自己的车是否符合国IV标准。对于国IV标准涉及的车型,市民可登录广东环境保护公众网或者登录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查询,也可直接打电话咨询经销商。而对通过上述途径查询不到污染物排放情况的进口机动车,市民可向环保部门核查,并凭环保部门出具的达标证明办理车辆登记。

    知多D

    执行机动车

    国IV标准城市范围

    珠三角地区,包括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江门、惠州、肇庆、中山和东莞等9市。

    执行机动车

    国IV标准车型范围

    1.以点燃式发动机或压燃式发动机为动力、最大设计车速大于或等于50km/h的最大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M1、M2和N1类汽车(含两用燃料车和单一气体燃料车)。

    2.设计车速大于25km/h的M2、M3、N1、N2、N3类及总质量大于3500kg的M1类装用的压燃式发动机的机动车(含总质量大于3500kg装用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的机动车)。

    机动车国IV标准中

    M类和N类机动车的定义


    按照《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定义,M1类车指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不超过九座的载客汽车;M2类车指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超过九座,且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5000kg的载客汽车;M3类车指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超过九座,且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5000kg的载客汽车;N1类车指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载货汽车;N2类车指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3500kg,但不超过12000kg的载货汽车;N3类车指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12000kg的载货汽车。

(编辑:冰铃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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