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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赔纠纷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30日 08:16   汽车007周报 字号:

  理赔纠纷

  理赔一拖近两年,车主认知不清?

  车辆发生交通肇事理赔时,保险公司却以种种理由拖了近两年时间不予赔付。

  徐师傅的车两年前发生了交通肇事,将一名正在过马路的行人撞伤,事故发生后,他用肇事车辆将伤者送到附近医院治疗,之后交警部门认定在此次事故中由于徐师傅擅自用肇事车辆送伤者去医院,破坏了事故现场,因此他负全责。之后,徐师傅频频出入保险公司,每次业务员都要求他提供一个证明,每一次他都要重新找伤者索要证明,到最后伤者嫌麻烦就不愿再配合他了,而保险公司要求他的伤者工资证明条也因伤者的不配合而迟迟未拿到,保险公司又以无法提供证据继续拖延时间不予赔付,理赔的期限眼看就要到了。保险公司的业务员明明可以一次性告知他所需的证明材料,为什么让他跑了多次,这种服务态度及方式让徐师傅感到费解。

  对此,保险公司理赔处的陈经理说,公司之所以迟迟未给徐先生进行理赔原因有两点,一是由于刚开始来公司要求理赔的并不是徐先生而是他的亲戚,业务员在解释时可能没有解释清楚,而亲戚在给徐师傅传达的过程中也有可能没有说明白,才会造成徐师傅多次要求理赔而无法理赔的事实;徐师傅的车辆发生的是伤人案件,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他必须提供合格的证明材料,而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只是对事故责任有认定权,但对赔偿无法认定,因此徐师傅必须提供伤者的工资条,如果他在取证过程中确有难度,公司可通过法律途径调取证明材料,只要徐师傅在理赔期限内搜集到所需的证明材料,公司一定会按程序给他进行赔付。

  这个说法,很难让人信服。保险公司理赔手续都有明确规定,如果徐师傅和他的亲戚认知不清时间会长达近两年吗?究竟是车主认知不清还是保险公司没说清?

  价格有猫腻理赔被篡改

  不仅车险价格会有猫腻,理赔记录也有可能被“偷梁换柱”。车主小秦最近相当郁闷——由于上一年的不良理赔记录,续保时各家公司给的保费都比去年高出很多。但通过相关部门网站查询,却发现有的出险记录根本就没有发生过,且理赔金额和日期也是编造出来的。

  事实上,这两年来,不少产险公司接到了类似的投诉——车主的登记出险次数是高于实际出险次数,这些多出来的出险理赔记录究竟是从何而来?

  “这可能因为车主为了‘省事’把车辆交给维修厂时,在车主不知情的情况下,这辆车子被人利用反复骗保。因为修理小刮擦赚不了多少钱,一些车辆维修厂便会故意再去制造一次较大的‘车祸现场’,然后再向保险公司理赔。爱车加重受损不说,投保车主在下一个年度续保时,还得为此多买单。”相关业内人士为部分车主表示了担忧。

  “事实上,有些理赔关键环节,还是需要车主亲自去把关的。就像遇到车险事故,我们建议车主先经保险公司定损后,自行出钱维修车辆。这样就可以杜绝车辆维修机构利用车主小划小刮反复骗保,从而导致车主在次年续保时遭遇保险公司拒保或车险费率高额增长的尴尬。”业内人士介绍道。

  一位保险公司经理告诉记者:以前的老习惯是“买的时候费尽心思比来比去,最后还要磨破嘴皮讨价还价,理赔的时候就撒手不管了”;其实比较合理正确的理念应该是“投保时科学简单,理赔时则需要车主在适当的时候操操心”。

  指导

  理赔功课要做好

  车险业务是国内产险公司的主力军。据不完全统计,保险公司产险业务中汽车保险占了70%以上份额。每个产险公司都在通过渠道价格等方式去攻占新的市场,保证车险业务增长。

  然而,与保险公司车险业务急速发展不同的是,车主们对车险理赔难的抱怨之声也此起彼伏。有的是保险公司给予的理赔金额与车主可接受的范围差距太远,有的是赔付时间让车主望穿秋水。

  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有很多,如:国内保险公司理赔标准不统一,理赔定损人为操作空间大,使得理赔金额差距大;保险公司硬件建设参差不齐,导致理赔时间一拖再拖;车主自身维权意识不够高,令自己在保险理赔中处于被动等。对此,要使自己能顺利获得保险公司的理赔,车主们在购买保险时要做足功课。

  慎选保险公司

  不同保险公司提供的服务和价格是不一样的,车险价格是需要重点考虑的因素。一般来说,保险价格与保险责任范围成正比,保的项目越多保费就越高。

  车险服务不可忽视。保险公司的后援平台是否强大,决定了车辆一旦出险,保险公司能否快速反应,进行及时救援和理赔。新《保险法》中,对投保人反映最大的保险理赔时效做了硬性规定,而这之前,很多保险公司也意识到了这一点,加强自身硬件建设,为理赔提速提供了保障。

  “吃透”保险合同

  很多车主在索赔时,都遭遇过保险公司以保险合同条款规定为由而拒赔的情况,而迄今为止的大多数保险纠纷也与车主与保险公司对保险合同的理解分歧有关。保险合同专业性强,又有很长篇幅,有的车主觉得买了保险,保险公司就应该什么都管,因此草草在合同上签字了事。其实,这是是车主们最大的失误。提高维权意识,车主首先要从“吃透”保险合同开始。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格式条款是由一方未经与对方协商而事先拟定的,为保证缔约双方权利义务的公平合理,保险公司作为格式条款的提供者应当提醒投保人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以使对方能够在知悉和了解免责或限责条款内容的前提下,作出是否订立格式合同的选择决定。提醒消费者,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仔细观看其格式条款,尤其是涉及到保险公司明确责任的条款。

  如果对于保险公司就这类条款未尽提示注意义务,消费者可向法院起诉,对自己的权利进行保护。

  手续齐全才能理赔高效

  车辆出险需要索赔时,消费者一定事先备齐保险公司所需的资料,如果不清楚应该准备哪些资料,就先给保险公司的客服打电话咨询清楚,这样才能够避免因为资料不齐全而多次跑保险公司的状况出现。

  一旦发生事故,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选择有定损能力强、服务好、维修水平较高的正规修理厂进行定损、理赔和维修,最好是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承认的修理厂。

  正规的修理厂可以为消费者进行定损、理赔和维修的“一条龙服务”,特别是对车辆的维修会比较有保障,理赔也会更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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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肖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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