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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车自编车号要交委托书 办手续不需加盖公章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29日 10:11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钱卫华)10月6日起,小型新车和外地转入车辆上牌时可自编车号。昨天,交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除私车外,单位车辆及外籍车辆上牌时均可自编车号。单位车辆办理自编号牌时需提交委托书。  

  据市交管局车管所牌证科副科长赵辉介绍,单位车辆办理自编号牌时,要提供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加盖公章的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明。如单位是内设机构,无《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可使用上级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新增的委托书为办理人员减少了不少麻烦,以前要在申请表上盖公章,可很多单位的公章并不能随身携带,所以只能先到车管所领表,然后再回去盖公章,比较麻烦。现在只需从单位带着委托书,经办人拿着身份证件就可以。

  记者了解到,以后单位车辆办理车务手续时,所有需要加盖公章的部分都取消了,只需要一个委托证明即可。另外,转移登记时也可启用原来自己喜欢的老车号,不像以往那样,只能在车辆报废之后才能使用原号牌。

  交管部门表示,为最大限度地给市民提供方便,10月6日之前已受理并领取了受理凭证,但还没有选号的车主,也可通过自编号牌的方式选号。车主办理时需前往身份证明所属地办理,如朝阳区的要到京朝所办理,如是进口车要到市车管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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