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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提醒:“拼车”需注意法律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18日 07:34  人民网-市场报

  随着北京市单双号限行的开始,在各车友论坛网站里,征友“拼车”的帖子不计其数,一时间“拼车”成为许多人解决出行的方式,更成为大家热议的话题。

  据了解,“拼车”使单双号车主相互组合,让习惯了私家车出行的车主在不降低生活质量的情况下解决了单双号限行后的出行问题。同时,车主和搭车人共担费用,既节约了能源、提高了出行效率,同时还有利于环保。此外,对于一些年轻人而言,“拼车”还成为了一种结交朋友的方式。

  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奥运村法庭法官江诗伟认为,北京单双号限行下“拼车”需注意法律问题,无论有偿“拼车”还是无偿“拼车”,对于乘车人因为交通事故而受到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害,司机均应承担赔偿责任。江诗伟建议“拼车”一族在以下几方面予以注意:

  ——“拼车”司机的驾驶技术是“拼车”一族首先应考虑的问题,最好事前查验对方的行驶证、驾驶执照等,做到先小人后君子。同时,对于双方出行线路、作息时间等问题也应考虑。

  ——尽可能签订书面协议,在“拼车”前尽量充分地考虑可能发生的细节问题并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予以明确,如一方临时需要加班或者车辆出现故障时,“拼车”协议如何履行;又如司机是否对搭乘人的生活习惯,包括在车内的一些生活习惯有特殊要求(如吸烟问题);在有偿“拼车”的情形下,双方还应明确费用的数额以及支付方式、支付期限等问题。

  ——一旦与他人确定了“拼车”关系后,就要本着诚信为本的态度去履行协议,双方应相互体谅。这不仅仅是道德上的要求,也是合同法上附随义务规定提出的法定要求。同时,纠纷发生后应当树立以和为贵的理念,积极协商解决。

  此外,在奥运期间单双号限行政策下,建议道路运输主管部门尽快出台相关标准,明确“黑车”的认定问题,将有偿“拼车”(特别是双向“拼车”)与以营利为目的进行非法营运的“黑车”予以明确区分,以利于“拼车”行为规范有序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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