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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停车不超15分钟免收停车费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10日 08:49  金羊网-羊城晚报

  羊城晚报记者戚耀琪、实习生姚春妮报道:本报昨天披露了“广州新的商业及路内停车场收费标准7月实施以来状况”,引起强烈反响。市物价局强调,新办法规定商场等配套停车场对停车不超过15分钟的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停车场对此必须执行,否则将受到查处。

  市物价局负责人强调,新的停车场收费管理办法设立最高限价,按时计费、按次计费、24小时计费都实行最高限价,经营者不能随意定价。商场等配套停车场以往没有免费时段规定,7月1日起此类停车场对停车不超过15分钟的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

  市民杨小姐反映说,天河北的耀×国际商务写字楼、广州国际贸易大厦停车场不分时段全天24小时都是按小时收费,且全天不设封顶,已打价格举报热线12358反映了情况。本报昨天对此也进行了曝光。市物价局表示,将对乱标计价方式的停车场进行查处,近期先以责令改正为主,若仍不改正将处以罚款。

  市物价局强调,商场等配套停车场不能再像以前那样,有按每小时计费的,也有3小时内按次计费的,还有前3小时按次计费、3小时后按时计费的等等。这不但令车主很难看明白,也造成短时间被迫交更多的停车费,损害车主利益。各停车场必须执行白天按时计费时段以每半小时为计费单位,夜间停放实行按次收费、最高限价为10元/次,车主受惠大了,停车场更要不折不扣地执行。

  市物价局要求各停车场都要换新的标价牌,设置两个月的过渡期,在过渡期间,各有关停车场经营单位可按市物价局提供的标价牌式样,自行制作临时标价牌。同时尽快到市物价局或区物价局办理收费证明及新的标价牌。过渡期结束后,9月1日起,一律要求使用新的正式标价牌。物流园区、专业市场、四星级以上(含四星级)宾馆酒店、停车位300个以上的停车场,经营单位到市物价局申领收费证明;其他商场等配套停车场,经营单位到各区物价局申领收费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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