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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保养别忽视凭证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3日 09:37  华商报

    随着汽车市场的迅速扩大,售后服务问题也备受关注。面对不断出现的维修问题,买车前的憧憬和买车时的兴奋随之“灰飞烟灭”。如何减少维修时产生的纠纷,面对纠纷时消费者又该怎样解决呢?

  ■质保期内应在4S店维修保养

  新车买来后,车主都会选择在汽车4S专营店进行首次维修保
养,而一旦经过免费的首次保养之后,部分消费者为了图便宜省钱,往往会选择价格相对低廉的非4S专营店进行维修保养,殊不知这样做便会“终结”爱车享受“质保期”的权利。

  长安福特福腾4S专营店售后维修部经理王建强解释说,各汽车生产厂家都会对自己生产的车型进行一定年份和一定公里数的质量保证,在质量保证期内,消费者可以享受到很多“物美价廉”的服务,而这种服务是以汽车在4S专营店进行维修保养为基础的,一旦发现车主在4S专营店之外维修保养爱车,汽车生产厂家就会按规定终止“质保期”,而很多消费者并不了解这一点,因此在维修中产生不必要的纠纷。王建强提醒广大车主,如果在质保期内,车主因各种特殊原因不得不在非4S专营店维修自己的爱车,事后应及时到4S专营店对爱车进行全面检验,如果只是更换了“简单的配件”,4S专营店一般都会免费更换并使汽车继续享受“质保期”待遇,而一旦出现影响汽车性能和行车安全的维修、改装,4S专营店都会根据相关规定终结汽车所享受的“质保期”。

  ■维修前必须签订合同

  从事多年汽车维修的刘先生建议车主,在爱车出现问题需要维修时,一定要和维修方签订相关的维修合同。刘先生讲到,当车辆需要维修保养时,消费者应先与维修方共同确定维修项目、需要更换零配件的范围、按照物价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并以合同或协议方式全部加以明确。同时还应在约定中注明维修后的质量保证期限,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或在保证期内,所维修部位或更换的零配件重新出现问题,修理单位应负责免费保修。车辆维修完毕,消费者自己检验没有问题后,应要求维修单位出具由检验人员签章的“出厂合格证”。

  ■别忽视维修凭证

  很多消费者在修车时,特别是在非4S专营店之外的修理店对爱车进行维修保养时,并不太注意收集相关票据,而一旦因维修产生纠纷投诉需要举证,才发现很多必需的有利证据自己都没有,给维权带来了很大的难度。东风日产诚信专营店市场部经理李鹏飞提醒广大车主,在维修汽车时一定要看清维修方有无汽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核发的资质认证和标志牌、收费标准是否合理并明码标价、服务流程是否正规等。而在结算费用时,维修者应当使用规定的结算票据,并向车主交付维修结算清单。在维修结算清单中,工时费与材料费应分项计算。车主在车辆维修后,千万别忽视维修凭证,因为维修质量关乎到车辆和人身的安全,一旦出现问题产生纠纷,维修凭证便可以帮车主解决大问题。

  ■出现纠纷切忌“火上头”

  车辆出现问题后,面对一而再、再而三的反复维修,很多车主都会出现“火上头”的现象,更有甚者便会采取堵店门、拉车上街游行等极端行为,其实这样做并不利于解决纠纷。海马汽车海达专营店市场部经理冯晓亮表示,其实因汽车维修产生的纠纷,各4S专营店都会认真对待并尽快解决,毕竟现在汽车销售关键看的就是“服务”,如果客户因维修产生纠纷而投诉,4S专营店都在第一时间进行受理,并及时修复交于客户。王建强也解释说,按照相关规定,如果汽车在同一4S专营店经三次维修后仍不能正常使用时,消费者可以在同品牌的其他4S专营店进行维修,所产生费用仍由前一4S专营店支付。如果仍修不好,消费者可通过西安市交通局维修行业办公室裁决,或者可以直接投诉到汽车生产厂家,由厂家敦促当地售后部门解决或进行直接干预。本报记者 刘澎

(编辑:王延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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