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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公布 16省市违规设公路收费站多收149亿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8日 07:46   京华时报 字号:
京石高速上的杜家坎收费站,大小车辆停车交费。(资料图片)本报记者
京石高速上的杜家坎收费站,大小车辆停车交费。(资料图片)本报记者 范继文 摄

  昨天,审计署公布了“2008年第2号审计结果公告———18个省市收费公路建设运营管理情况审计调查结果”。公告显示,16个省市在100条公路上违规设置收费站158个,至2005年底违规收取通行费149亿元。对于公告中提到的首都机场高速公路问题,审计署有关官员表示,首都机场高速公路收费行为虽不合理但不属违法违规。

  -主要问题

  大量土地被违规征用或闲置

  公告透露,2006年审计署对北京、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北、广东、重庆、四川、云南和陕西18个省(市)收费公路建设、运营、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审计调查发现,一些地方政府强调要加快公路发展,但财政投入少,主要依赖银行贷款建设大量收费公路,造成收费公路建设规模过大,超出了自身财力和资源承受能力,增加了社会运营成本,增大了偿债风险和资源风险。

  除北京和上海外,“十五”期间16个省(市)收费公路规模增加较快,新增二级以上公路的67%为收费公路,总里程达6.35万公里。至2005年底,这16个省(市)二级以上公路总里程的54%是收费公路,这种状况实质是将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一部分责任转嫁给社会和公众。

  此外,大量土地资源被违规征用或闲置。审计调查浙江等17个省(市)667个收费公路项目,共征用土地272万亩,其中违规审批、未经批准占用、以绿化及服务区建设等名义多征占或闲置土地达96.2万亩,占征用总量的35%。

  7省市提高收费多收82亿元

  部分地方政府和交通部门违规设站收费、提高收费标准、延长收费期限等,给社会增加了较大的负担。公告指出,辽宁、湖北等16个省(市)在100条(段)公路上违规设置收费站158个,至2005年底违规收取通行费149亿元。按地方政府核定收费期限和目前收费水平测算,这些收费站点还将收费195亿多元。

  浙江、安徽等7省(市)提高收费标准,多征收通行费82亿多元。其中,安徽、江苏等省利用提高公路收费标准,违规将多收取的通行费设立专项建设资金41.4亿元,用于其他项目建设;浙江、湖北等省为增加部分高速公路公司的经营业绩,通过违规批准提高收费标准等方式,多收费40.9亿元。

  此外,抽查山东、北京等12个省(市)35条经营性公路发现,由于批准收费期限过长,获取的通行费收入高出投资成本数倍乃至10倍以上,成为“高价公路”。一是对较短期限内能还清贷款并有合理经营收益的收费公路,也批准按规定的最高收费年限30年收费;二是将收费多年、经营效益较好的公路“改头换面”,违规重新批准和计算收费期限;三是将其他项目的债务并入收费公路,人为加大债务规模,违规延长收费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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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孙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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