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昌2月12日电 (记者周伟、陈春园) 12日上午,记者从江西省交警总队获悉,沪昆高速公路“2·11”事故当场造成10人死亡,一名重伤乘客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目前死亡人数已上升为11人。
2月11日,在沪昆高速公路江西樟树段,因大雾有82辆汽车在4公里路段内发生22起撞车事故,造成人员死亡事故7起,其中死亡1人事故5起,死亡2人事故1起,死亡3人事故1起,另有1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目前共死亡11人。
2月12日上午,江西省交警总队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事故发生地为几条高速公路的交汇处,日常车流量较大,春运期间更是一条繁忙的“大动脉”。受此次事故影响,江西境内几条高速公路的通行都已受到一定影响。交警等部门在事故发生后,克服各种困难连续作业、加紧清理路面、疏导交通。目前,沪昆高速公路江西樟树段已经恢复通行。2月12日,交警等部门计划出动起重机,将此次事故中冲下高速公路的几辆大货车吊上来,届时高速公路还将封闭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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