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赛程安排
◆ 2006年10月1日零时——按照初赛规则,取积分前十名拟定为决赛选手。
◆ 2006年10月1日至10日——拟入围选手签署“决赛选手参赛承诺”并提供相应证件。在规定时间内未签署“决赛选手参赛承诺”的选手,视为自动放弃比赛,由后面选手按排名依次补上。
◆ 2006年10月15日零时至2006年12月31日零时——决赛记分时间。
2006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进行现场比赛。
◆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根据赛事进程,提前或延后本次活动。如遇不可抗力因素,主办方拥有变更或取消本次活动的权利。
第二部分 奖品设置
一、选手:
◆ 冠军:国产宝马三系轿车,型号为手档320i。
◆ 亚军:2000升油卡(93号标准汽油)
◆ 季军:1500升油卡(93号标准汽油)
◆ 第4-10名分别获得1000升油卡(93号标准汽油)
二、助阵团:
◆ 冠军选手助阵团中积分最高者(1人):1000升油卡(93号标准汽油)
◆ 其余9位选手助阵团中积分最高者(9人):每人500升油卡(93号标准汽油)
三、说明:
◆ 油卡奖品,按照发奖时93号汽油价格核定金额,获奖者使用期间汽油价格如有调整,与本次比赛无关。
◆ 以上奖项如涉及多人积分相同情况,将加赛至分出胜负。
◆ 以上奖品涉及的所有税费由获奖者承担。
第二部分 记分办法
一、原始积分
(1)2006年10月1日零时,所有选手和助阵团预赛真实积分带入决赛短信平台。(短信平台向所有助阵团成员发送免费确认短信,以回复确认短信者为有效助阵团,规定时间内不回复者,取消其助阵团资格并减去其积分。)
(2)决赛期间助阵团及选手不再有日程累计分。
二、加分
(3)助阵团:决赛新增助阵团成员,每位助阵团为选手增加120分。
(4)大众短信投票:每票1元/条,每票记10分,每个手机每月限投50条。
(5)企业赠分:属于选手单独获得的赠分,只增加选手个人总积分;属于助阵团获得的赠分,在增加助阵团个人积分同时,也同时累计到所支持选手的总分当中。具体赠分标准以公布的赠分规则为准。
(6)现场比赛:在规定的比赛项目中,每次比赛按照名次,自第1名到第10名依次获得10000、9000、8000、7000、6000、5000、4000、3000、2000、1000的积分,不参加的视为弃权,记零分。
三、扣分
(7)选手:以当时驾驶证违章扣分为依据,驾驶证每扣1分,选手总积分相应减去100分。
(8)助阵团:以当时驾驶证违章扣分为依据,驾驶证每扣1分,助阵团及选手总积分分别减去10分。
第四部分 选手的退出和助阵团的退出与变更
一、选手退出比赛必须书面通知组委会并经过组委会确认才可生效。
二、选手及助阵团退出比赛后其之前所有权益解除。
三、选手退出后排名在后的选手名次顺序提升。
四、进入决赛的助阵团不得变更支持的选手。
第五部分 备注
一、因手机号与平台发生冲突等原因造成的无法记分问题,由参赛者解决。
二、本活动违章记分的唯一标准来自所合作的违章查询短信平台。
三、主办方保留补充和规范规则的权力。
四、本次比赛所有相关规定解释权归«购物导报 车人周刊»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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