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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策划] 汽车市场模仿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6日 12:55  当代汽车报

  ■本报记者 孙晓红 杨迎春

  第一部分:中国市场众多的模仿秀

  越来越多的中国产汽车进入世界市场之后,中外厂商间的知识产权纠纷日益增加。

  欧盟指责中国仿造法拉利,之前,通用汽车告奇瑞QQ抄袭通用大宇的小车“SPARK”,大众、宝马等也曾相继传出调查国内车型侵权的消息。外形模仿在国内并不是什么新鲜事,长城的SUV以及吉利轿车,都曾因为车型与某品牌汽车相似而对簿公堂。

  东风本田起诉包括双环汽车在内的11家企业就具有代表性。东风本田执行副总刘裕和表示,东风本田起诉包括双环汽车在内的11家企业,主要是因为“拷贝车厂家”已经形成了从零部件到整车一系列的生产销售网络。在此之前,本田中国曾就拷贝车一事状告河北双环汽车公司侵权,东风本田和本田中国此次一起成为这场知识产权纠纷案的原告。

  据本田中国投资总部的负责人介绍,2001年,本田将“CR-V”送到中国国家专利局注册,次年,包括车型外观、产品标志等各方面的专利正式获批。这一次官司的焦点正是车型外观专利。

  双环汽车相关人士表示,双环SRV汽车外观设计上的美感和创新,结构及工艺制作上形成的性能价格比,确已对本田在中国推出的CR-V车型构成威胁,是这场诉讼的原因,但同时他又表示,双环汽车将继续该车型的生产和销售。

  2004年前10月,双环来宝的销量已经接近1万辆,在中低档SUV中名列前茅。全国乘用车信息联席会的统计显示,2004年5月上市的东风本田CR-V截至10月的销量也仅为8241辆。显然,模仿者的销量超过了正宗产品,东风本田焉有不急之理。

  虽然东风本田起诉了双环汽车,但这并不会影响来宝的生产,因为有关专利诉讼的最后判决还需要请专家评判,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后来的结局也出人意料,居然是本田败诉,这场官司,对于名气不大的双环,还扬了名。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知识产权诉讼专业委员会委员王苑祥称,双环公司在整个发展过程中,确实是在借鉴世界汽车发展史中的很多科技成果,这当中有各种各样汽车的影子,但它是某一种创新性的设计。

  2004年,就在东风本田起诉11家汽车厂商之时,来宝又有一款新车上市,换掉车标,该车外形与宝马X5难分伯仲。

  最近的,还有尼奥普兰起诉中大客车,说中大客车的一款客车,抄袭了自己星航线的外形。

  诸如此类的纠纷不胜枚举。

  第二部分:模仿是起步

  既然国车要发展,就必须学习,既然要学习就不可避免在初期会有模仿,模仿到了,那以后就能消化成自己的东西。

  作为一个新兴汽车企业,没有模仿也就没有以后的自主开发。比如,中国的军工企业,从俄罗斯买武器,经常只买少量,几年以后,我们自己的产品就出来了,并出口第三世界市场,利用中国的低廉价格,较高的性价比。同理中国的汽车产业也是一样,没有技术没有资金的时候我们可以模仿,但我们厌恶完全的抄袭。当你们购买韩国车,日本车的时候,你们是否思考过,他们拥有今天,也走过中国汽车行业现在正在经历的模仿期。但他们成功了,他们如今也可以自主开发。

  在丰田诉吉利一案的法院一审判决结果出来之后,吉利集团董事长李书福讲过这样一段话,“只有把核心技术掌握在自己手中,才能形成真正的核心竞争力。假如吉利没有自主研发的MR479Q发动机,在丰田提出诉讼的严峻形势下,吉利的生存势必受到严重威胁。”表面上看是吉利赢得了一场是否涉及商标侵权的官司,但真正帮助吉利赢得企业生存机遇的,却还是自己研发出来的产品。如果没有自己研发的MR479Q发动机,在被丰田“斩断”发动机供应链之后,吉利也许只能默默承受“灭顶之灾”。

  对于后来者来说,通过模仿成熟技术迈出第一步,并不是什么“丢面子”的事情。实际上,日本与韩国汽车业的草创时期也是通过这种开发模式起步的。难能可贵的是,吉利没有停留在模仿阶段,而是不断进取,通过与发达国家的汽车设计公司进行技术合作,广泛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兼收并蓄,为我所用。

  长城汽车是汽车模仿的受益者。长城汽车宣传部部长商玉贵表示,长城是靠皮卡起家,当初引进的皮卡技术都是日本的,在此基础上走上SUV之路。“我们不回避模仿,但要看如何模仿”,商玉贵认为,汽车技术引进需要一定的时间,由于国内汽车业整体素质偏低,因此技术吸收效率慢。充分利用国外的设计资源,利用国际一流设计技术,洋为中用,可以在短期内完成产品的开发和投放,实现原始积累。消费者的购买心理也在某种程度上刺激厂商仿效成熟、热门车型。

  “国内民族品牌的汽车发展都经历过这样的阶段,奇瑞汽车也不例外。奇瑞已经不是单单的模仿了,关键是吸收。”林敏说,汽车研发动辄上亿元,并非一般企业所能承受,而采用“拿来主义”既可省下大笔的研发费,又可借势国际品牌的市场效应,可谓一举多得。

  “中国汽车企业的发展模式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低起点自主创新模式,即依靠模仿国外技术,然后慢慢消化、逐渐提高的发展模式;第二类是放弃自主研发与创新,通过合资引进国外汽车技术与资本的发展模式;第三类则是高起点自主创新模式,即在开发与引进国际先进技术资源的基础上,走自主创新与自主品牌相结合的发展道路,发展自主品牌。华晨选择的就是第三条道路。” 祁玉民对此做出了解答。

  一家微型车企业老总也曾表示,当年他们开发第一辆汽车,是通过技贸合作,得到一款国外微型车的部分资料,很多部件便“照葫芦画瓢”,尺寸靠量样车计算,全厂技术人员一齐上阵,不断试验,不断改进。产品开始推向市场,有很多毛病,但用户都能容忍。但那是一段特殊历史时期,给了我们学习的机会,培养了一批人。

  何为拿来主义?谁还在无知地叫嚣造别人牌子的车是拿来主义?所谓拿来,是拿它的技术,鲁迅先生可没叫你连牌子也拿来呀!原子弹不也是拿来主义的杰作么?现在还有谁敢说,毛主席造的原子弹不是咱中国自己造的?没有自主品牌何以立足?想想巴西现在的汽车工业?我们能不担心吗?

  事物的发展都是由简单到复杂,造汽车也是由低档到高档,由粗糙到精细,第一辆奔驰车、福特的T型车和大众甲壳虫,简陋得还不如我们今天的农用车!但是,现在我们还有这样的历史机遇吗?

  当然,自主研发并不排斥“拿来主义”,关键是我们需要明白,拿来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加以借鉴,进而在此基础上进行不断创新。而我们的创新方向应该是不久的将来会成为市场主流的技术和产品。如果我们所创新的对象未来没有市场前景可言,或者我们创新的内容仍然依托于已经或即将过时的技术,那么无论从哪个角度讲,我们的所作所为都不应该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创新。借鉴国际流行车型的技术,这是中国汽车发展的必经之路,但这绝不能成为创新的理念壁垒。在信息时代,我们希冀这个阶段越短越好!

  第三部分为什么要模仿

  人们对模仿总是不为以然,但是,世界上哪个人哪件事完全不需要经验,不需要借鉴就能做下来?模仿是学习的第一步。

  我们呀呀学语时,学的是妈妈的语言,最先说的必定是妈妈常教的那个简单明快朗朗上口的单音节:“妈妈”,妈妈会为了我们发出的第一次“妈妈”而欣喜若狂,然后会教我们更多的语言,谁也不会怪我们抄袭了别人的语言。再然后,我们就一步步说会了说话,学会了表达。

  走路也是一样,一步步地学。等我们跌跌撞撞学会了走路,路就在我们脚下了。如果要讲究跟别人不一样,那可能终其一生也学不会走路,到底先迈哪条腿才和别人不一样?因为这个一样,思考终生也不能迈腿,哪条腿都有人先迈出去过。

  汽车也是一样,一个个零件就是设计汽车的语言,不看别人的,凭空造车,叫做闭门造车,这样的车也许能够造出来,只是这样的车不知道有没有人敢开,生命力几何。

  除了最早的汽车,现在的汽车公司,有谁敢说,自己的车型就没有借鉴别人的痕迹。说好听点叫借鉴,说直白些,也是模仿。丰田喜一郎就认为:模仿比创造更简单,如果能在模仿的同时给予改进,那就更好。

  丰田的第一款发动机,就是丰田喜一郎把一辆雪佛兰大卸八块后造出来的。丰田批量生产的第一辆大型轿车A1模仿的是当时的克莱斯勒Airflow车型。1966年丰田推出的销量最大的花冠轿车,与当时欧宝Kadett十分相似。而陆地巡洋舰(ToyotaLandCruiser)的最初款式是1951年推出的BJ型吉普车,基本就是模仿美国在二战期间使用的WillyJeep制造的。1988年款的凌志像奔驰。2001年本田推出Stream后,丰田也随即在2003推出了外形和理念十分相似的Wish。本田的步威(StepWagon)则被丰田模仿生产出了沃克西(Voxy)和诺亚(Noah)。

  只不过丰田一开始是在自己国内生产销售,那时的知识产权也不像如今这样完备与严格。等到丰田觉得国内市场太小要到世界上去攫取利润时,欧美老牌企业才跳起来大叫:抄袭,模仿。闹得不亦乐乎,想想当初,丰田的处境,也并不比中国企业的如今好多少。

  被本田告上法庭的双环来宝,因为外形太像本田CRV而备受讥讽,但是,明眼人一看便知,来宝与CRV完全不是一个档次的产品,除了外形为人诟病,能指责的实在不多。国家专利局也认为,双环来宝是一个创新型的产品,不存在抄袭的问题。至于外观的问题,委实不好判定,局部的修改就可以构成外形上的不同。何况,局部的借鉴,在汽车界比比皆是,最近的,比如神龙的凯旋的大灯别有特色,可是,时过不久,奔驰宝马也有了同样的大灯。

  中国的汽车业发展比较晚,作为后来者,每一步都冒着模仿的风险,即使创新也多少会被人找到影子。因为潮流与审美的影响,其实有时候可能就是英雄所见略同。

  近期中大客车被尼奥普兰起诉外形抄袭,也是一个不好界定的案子。凭心而论,中大这个企业,这些年表现一直不错,可谓是客车界的一匹黑马。记者也到他们盐城的中威基地去深入采访过,对他们所谓的抄袭深感意外。通过联系企划部经理纪立俊,他声称:他们的中大汽车A9系列豪华客车是中大汽车2003年6月份开始自主研发的,2004年底研制成功,并于2005年经国家发改委批准,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5年第26号公告》第97批目录,先后获得国家颁发的多项奖项。不存在抄袭之说。

  恰恰也是因为外观而被人诟病。

  第四部分汽车设计需要长期的积累

  正像孩子不能老说妈妈这一个词一样,要学会许多词之后,才能表达自己的思想。但想要表达得好,比如说当作家,当艺术家,那就更得有独特的东西,用独特的手段来表达独特的思想。如果你没有好的思想,那么表达出来那不是艺术品;但如果你有深刻的思想却没有语言来表达,同样不能成为艺术品。

  学习模仿之后,就是创新。“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还有钱钟书说过一句:“模仿引进创造,附庸风雅会养成内行的鉴赏,世界上不少真货色都是从冒牌起的。”

  模仿,借鉴之后就是消化吸引与创新。如果没有模仿与借鉴的过程,也就是“熟读三百首”与“附庸风雅”的过程,能创作出艺术珍品,几乎是不可想象的。

  汽车的设计也是一样。

  汽车不能凭空就设计出来,正如文学作品在生活中有原形一样,设计汽车要么凭的是自己若干年的数据、经验积累,要么就只能借鉴别的现成的作品。就像比亚迪对外公开宣称的那样,有许多汽车技术是解密了的,人人可以借鉴;也正如华晨原负责研发的副总裁赵福全所说:现在已经过了要证明汽车轮子必须是圆的那种初级阶段。但也并不意味着,由此就可以把别人的东西全盘照抄,只是改个名字就行了。汽车业这样的事情还并不是太多。

  比如说现在已经月卖5000台的比亚迪F3。人们都说,F3是中国的花冠,厂家倒也并不避讳人们如此说。说心里话,当初F3一开始设计时,比亚迪的思想就是,要设计一个性能中庸,动力中庸,价格要比花冠还要便宜的车型,如此,花冠就是最为理想的借鉴对象。厂家先是买了一台花冠回来,把它拆得成一堆零件,然后,经过自己的改进,再放进去一台4G18的发动机,于经过一系列的测试,安装,再就是路试,检测等等环节,价廉物美的F3就此成为比亚迪进入汽车业的第一款成功产品。在F3身上,有比亚迪的50项专利。

  谁能说F3就是简单的花冠抄袭?而且,比亚迪在模具行业,在研发上一直在努力,可以想见的是,若干年后的比亚迪,一定会成长为民族品牌的一棵参天大树。

  吉利是最早模仿起步的汽车企业。因为模仿,丰田还跟吉利大打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官司。丰田忘了自己当年进入欧美时如何受到歧视。时至今日,吉利已经积聚起庞大的研发队伍和强势的研发力量,金刚等的推出,彻底摆脱了模仿的痕迹,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吉利大学正在为吉利以后的发展积聚源源不断的新生力量。

  事实上,在汽车领域类似的事件并不少见,丰田、通用、本田等都曾就知识产权问题起诉过中国本土企业。但往往因为外观设计的不好界定使得案件结果多不明朗,甚至不乏被诉方胜诉的结局。

  可见,外观上的相似一直是我国汽车企业为人所诟病的地方,从一方面也说明了我们的薄弱环节正是外观设计。汽车发展到了今天,已经像一件艺术品一样,外形上的美也是设计上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不论是轿车,还是客车,根本的解决办法还是要靠企业立足自身技术水平的提高,积累起一系列的经验和丰富的数据库,才能使我们的汽车企业具有真正的研发力量,强壮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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