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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策划] 福特收购罗孚商标“陡”起风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5日 11:20  当代汽车报

  ■本报记者 杨景定

  本是一件正常的商业行为,经许多媒体一闹腾,福特“优先收购罗孚商标”一事近日陡然变成了一个事儿,使得福特和上汽都不得不对此发表声明。由此,记者电话采访了几方“当事人”,并获得了一些“文字说明”。

  福特声明

  关于Rover(罗孚)商标事宜,福特汽车(中国)公司今天接到诸多媒体的关切与问询,现就此事发表正式声明如下:

  2000年,福特汽车公司向宝马汽车公司购买Land Rover(路虎)时,福特曾要求同时购买Rover商标,但是宝马公司当时无意出售。因此双方签署了一份“商标共存协议”,同时达成协议,福特汽车拥有对Rover商标的优先购买权:即未来宝马公司如果有意出售Rover商标,福特汽车可以优先购买。

  今年稍早,宝马公司通知福特汽车公司,将出售Rover商标,福特汽车有权在协议规定的90天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出于对全球Land Rover(路虎)商标的保护和未来商业发展的考虑,从6年前协议签订时,直到现在,福特汽车公司都认为拥有Rover商标对Land Rover(路虎)至关重要。因此,我方在昨天(2006年9月18日)正式告知宝马公司,行使对Rover(罗孚)商标的优先购买权。

  上汽声明

  上汽前两年收购英国罗孚一事,媒体作过很多报道,他与此事的关系,许多人已有了解。因此,在福特告知宝马公司“行使对Rover(罗孚)商标的优先购买权”之后,又知会了上汽。由此,上汽抢在福特之前,即9月18日先行发表了如下“声明”:

  由于福特汽车公司对外宣布,它将正式行使对Rover品牌的优先购买权,我们不断收到媒体朋友的电话,询问针对此事件的相关问题。

  就此,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上汽股份)作如下声明:

  1. 上汽始终遵循高起点的国际化发展策略。我们的第一款自主产品是在我们已经拥有的原Rover(罗孚)75的全部知识产权基础上,协同上汽海外(欧洲)研发团队全新开发的,将高于原产品的技术和品质。Rover品牌在海外市场是有一定知名度与认知度基础的,与我们产品本身的品味和品质有一定的契合。如果采用Rover品牌,将在一定程度上缩短我们在海外市场的开拓进程。基于其在海外市场的影响力,我们曾经就Rover品牌的商标与BMW公司进行过相关的接洽。但是我们认为,品牌的建立是基于消费者对产品及服务的体验。我们相信,通过集成全球优势资源,以中国整体汽车工业的发展潜力,假以时日,还是能在国际市场上打造出中国人拥有的国际品牌。

  2. 在国内市场,按照上汽对市场的把握和目标市场定位,我们会依照既定的品牌战略,针对我们的目标消费群体打造一个全新的中高端品牌,赋予其新的品牌内涵与定位,提供中国消费者全新的产品和服务体验。

  3. 目前,上汽的自主项目进展顺利,按照计划10月初,我们将正式公布上汽自主项目的第一个国际化品牌名称,并在此后不久发布第一款产品,今年年底将在全国上市销售。

  不是“精神自慰”那么简单

  此事公开后,9月20日,一些知名网站对此作了报道,“个人博客”里更是说得邪乎。记者为了搞清事实真相,先行采访了宝马公司驻华办事机构。其“新闻发言人”马庆生先生只表示:“福特发表了声明,表明他已经行使了优先购买权。至于别的问题,目前尚不便回答。”但实际上,马先生在电话中向记者谈了一些“仅是我个人的看法”供记者参考,只是记者在此不便写出。

  不得已,记者再行采访了福特驻华机构公关部,就媒体上的一些说法加以讨论:

  记者:我在一篇文中看到了这样一些话:“福特公司想干什么?”“罗孚这顶尘封已久的旧帽子,福特公司早先为什么不要呢?现在见人要了他就来抢。”这次是不是福特看到宝马或罗孚与上汽、南汽的合作项目到了关键时刻,福特故意从中插一杠子,让这个事搞不成或者增加难度呢?是不是跨国汽车公司围追堵截中国汽车发展的又一次表现呢?有人说,这是福特故意搞的一个阴谋。

  福特:这是一次很正常的商业行为。从罗孚变迁过程就可以看出,早在2000年,福特就决定了要购买罗孚商标,并有当“宝马公司向任何第三方销售ROVER(罗孚)商标时,有优先购买权可以取而代之购买Rover品牌”的协议。今年早些时候,宝马公司作出了将罗孚出售给第三方的决定,按照当年的协议告知了我们,于是福特便再次表达了当年的优先购买意愿。

  福特这样做,并不是针对谁,更没有阴谋,只是从福特自身发展需要而作出的一种对自己是否有益的商业决定。也就是说,不管什么时候,无论第三方是谁,当宝马公司要出让罗孚商标时,福特都会行使“优先购买权”。

  记者:但是这样做的结果,在客观上起到了对上汽生产罗孚轿车带来了困难。会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由于福特的优先购买意愿的表达,宝马公司会加大对上汽要罗孚商标的筹码?出更高的报价?

  福特:不会。从法律和一般商业惯例就可以知道,宝马公司是在与第三方先行达成一个转让价位后,再转过头来告知有优先购买权的一方:“我现在要出这样价,已经有人要了,你要不要?”这是任何一个商家都会做的行为,决不会故意抬高价格。

  记者:我在此前曾向宝马公司咨询了价位情况,他们认为“目前不便透露”,你们这里能否透露一下?

  福特:不行。

  记者:福特现在全球的经营不是太理想,现有的品牌都有问题,要了这个罗孚品牌,会干什么?是束之高阁还是立即投入生产?如果生产,是放在美国或他国生产还是放在你们在中国的合资工厂生产?

  福特:至于这个品牌以后如何用,我们还没有接到明确的说法。

  记者:今后会不会形成这样一种局面:如果这个品牌在中国生产,那么在上汽已购买了罗孚生产技术的情况下,上汽生产“源于罗孚技术”的“上海牌”车子,福特在华工厂生产“源于福特技术”的“罗孚牌”轿车?

  福特:(笑)杨老师,你怎么想像都可以。我只想强调一点,这件事是一件很正常的商业行为,福特并不是特别高调。

  记者:上汽也发表了一个声明,你们看了吗?对此有什么看法?

  福特:看了,不便评论。

  福特不便评论,记者倒是有一番看法。上汽的声明虽然话语婉转,但字里行间还是可以看出来,他的意思是说,没有罗孚商标,上汽仍然可以生产出自主品牌车来。对此,一位友人在一个文里这样欢呼:上汽声明“展示了上海汽车人前所没有的骨气,腰杆子终于挺直了。”“上海汽车确能如其声明中所说,……那么,俺相信上海汽车的新品牌将比罗孚受国人欢迎得多。”“这个夜晚很凉爽,这个夜晚也很痛快,俺感觉到上海汽车人也应该是在声明发表之后,长出了一口气,或番然醒悟。俺们生活在中国,制造在中国,即便希望未来将汽车销往全世界,那也应该取一个自己的名字,一个响当当的中国名字!”“或者从‘9·19’,世界东方,中国上海汽车工业翻开新的一页,长志气的一页!”“没有罗孚,但不论取什么名,只要是一个中国名,上海汽车就会有国人的强烈支持!”“今夜看到上海汽车的声明,就像看到上海制造的姚明灌篮,刘翔跨栏。汽车是阳刚的,上海也有男人,于是特别记住了上海汽车人的一次历史性精神跨越!”

  此友我见过,也多次拜读过其大作,许多观点也是认可的,但是上述这些话,我听了,总觉得有点“精神自慰”的味道。如果因为福特这次的“优先购买”行为,一下子就把上汽的自主品牌激发出来了,那自主品牌也太好做了。若如此,从第一辆桑塔纳面世到现在,上汽在干什么?用别人的技术冠一个“上海牌”就是自主品牌了?太简单了吧?若如此,中国现在的街道也就不是“万国汽车展场”了。

  从宝马公司和福特公司的一些“外交辞令”都可以看出,尽管福特的这个行为是一个正常的商业行为,我们不应该人为地拔高到“围追堵截中国汽车发展”这个高度,但也决不会就是“精神自慰”这么简单的事情。记者倒认为,无论媒体还是上汽,最好是以平常心密切关注这件事就罢了,集中精力做好自己事情,包括既定的自主品牌项目的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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