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人造雾”频酿祸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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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2日 10:30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9月21日凌晨2时许,两辆货车在济青高速公路济南段追尾,车子均有不同程度损坏,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据调查,造成这起事故的“元凶”是公路沿线村民大量焚烧玉米秸秆形成的“人造雾”。 据悉,进入9月中旬以来,济南周边地区特别是济青高速公路济南段两侧,大规模焚烧秸秆的现象屡禁不止,并有愈演愈烈之势,给行车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由于“雾区”中
据高速公路交警支队济南大队民警介绍,尽管他们已联合济青高速济南管理处在易发生“人造雾”的路段设置了发光或反光标志,提醒过往驾驶员安全驾驶,但仍未能完全杜绝雾区事故的发生,接连几天特别是夜间多次发生追尾、刮擦事故,严重影响了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 高速交警在此提醒进入高速公路的驾乘人员,一旦遇到有烟雾路段,一定要谨慎驾驶,并保持足够的车距,防止车辆追尾相撞。 相关链接 焚烧秸秆也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一条第四款规定: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 “狼烟”危害知多少 农民用焚烧的方式处理秸秆已成为当前司空见惯的事,但这看似平常之举却是引发各类问题的罪魁祸首:一是焚烧秸秆产生的明火和暗火极易引发火灾;二是焚烧秸秆产生的浓烟影响驾驶员的视线,容易造成视线不清引发交通事故;三是焚烧秸秆对大气环境造成危害后容易促成恶劣天气的增多,同时对居民身体健康产生危害。 祝文心 张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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