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机动车“交强险”知识问答(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0日 14:05  新民晚报

  即日起,新民大众行车友俱乐部(筹)将推出有关车友俱乐部信息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有奖知识问答,读者可密切关注本报8月31日起陆续刊登的有关内容。有奖答题及具体奖励办法将于近期在本报刊出。

  新民大众行车友俱乐部咨询电话:2307680023076811

  一、投保人是否可以投保多份交强险?

  答:投保人不要重复投保交强险,即使投保多份交强险也只能获得一份保险保障。投保人如重复投保交强险的,可以将保险期间的起期在后的交强险保险合同,向承保保险公司提出解除合同申请。

  二、投保人的哪几种交通违法行为将会使交强险保费上浮?

  答:根据上海市机动车联合信息平台规定,投保人的下列交通违法行为将使其投保交强险的保费上浮:1.违反交通信号指示;2.违反车速规定;3.酒后驾驶;4.机动车安全装置不符合规定;5无证驾驶;6.机动车超载;7.逆向行驶;8.累计多次交通违法。其中:A、“违反车速规定”是指机动车行驶速度超过规定限速的20%及以上;B、“机动车安全装置”是指机动车的驾驶转向器、制动器、灯光装置等装置;C、“累计多次交通违法”是指机动车发生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含上述列明违法行为)10次及以上。

  三、交通事故发生时,被保险机动车车上人员受伤是否属于交强险赔偿范围?

  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中第三条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中第五条规定:交强险合同中的受害人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

  因此,交通事故发生时,被保险机动车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不属于交强险赔偿范围。投保人可以通过投保商业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险,来保障车上人员可能遭受的人身损害。

  四、哪几种情况,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答:被保险机动车在下列情形下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但对于其他损失和费用,保险公司不负责垫付和赔偿。A、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B、驾驶人醉酒的;C、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D、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