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汽车 新浪首页 > 新浪汽车 > 正文

“路权”也应当尊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 07:13 华商网-华商报

  说到“人权”,大家都很熟悉,而“路权”,想必很多人都不清楚,也就更谈不上尊重与否了。

  路权,可分为通行权、先行权、占有权等,是人们在进行交通活动时所享有的权利。由于我们对路权意识的淡漠,往往会自觉或不自觉地侵犯他人的路权,或者被他人侵犯路权。

  ;现在城市里的交通已经变得越来越拥挤,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在有限的空间内相互“吞噬”着他方的“领土”。一些行人大摇大摆地走在非机动车道,甚至机动车道,闯红灯、翻越道路中心护栏、强行横穿马路,这些违章行为,都为交通事故的发生埋下了隐患。非机动车也存在闯红灯、强行横穿马路、与机动车抢道等问题。

  作为交通参与者,“势力”最强大的一方是

机动车,按说它应该把更多的优先权交给行人和非机动车。然而在实际中,机动车却常常客串“南霸天”的角色。与行人和非机动车抢行、远光灯“长明不息”、强行并线、借用非机动车道通行时横冲直撞,汽车喇叭一路“咆哮”,这些好像都成为了一种“特色”。另外,还有些路段,特别是在一些饭馆、商场、娱乐场所门前,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都变成了停车场,甚至连人行道的“盲道”也被霸占,难道汽车也有“盲车”吗?

  机动车“无视”行人,行人“无视”非机动车,非机动车又“无视”机动车,三者之间相互“挤压”,恶性循环。

  有这样一句话“要想得到别人的尊重,就应该先尊重别人”,这句话套用在交通行为中,也恰如其分。作为参与交通的任何一方,如果都能够尊重其他人的路权,那么,我们所倡导和期待的“和谐交通”也就近在咫尺了。刘澎


车型数据】【国产新车】【降价信息】【购车】【谍照】【幽默】【车模】【博客】【手机看新闻

爱问(iAsk.com)


汽车论坛】【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