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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撞人引发疑问 肇事司机都是精神病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8日 17:00  北京晚报

  尽管我们身边很少感到有谁精神异常,其实也许是没发现而已。各类法制新闻中,许多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抓后,很快就会呈上“患有精神疾病”的鉴定证明。

  上海一奥迪在闹市连撞9人损坏8车,肇事车辆还被查出是一辆非法“套牌”车,但经司法鉴定,驾驶员案发时妄想症阵发,以为被一摩托车追杀,因而无刑事责任能力,只被判承担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

  昆明市政协一司机却没那么幸运。横行市区4人死亡22人受伤的大案近日落定,鉴定报告显示司机林清旗患有精神疾病,为限制刑事行为能力人,但昆明中院作出的判决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我国不似西方国家采用判例法系,同类情况的案件未必有同样的判决,不过都是交通肇事,都患有精神疾病,结果一个民事赔偿,一个死刑缓期,生死两重天,可叹执法机构的自由度够大。

  犯罪嫌疑人与精神疾病长期以来的密切相关,让人不得不怀疑,精神病鉴定大概是帮助嫌疑人“运作”的“必要程序”,而且不很艰难。

  许多案件都困于举证难,对于奥迪司机不仅患有妄想症,还“一阵一阵”发作,真不知道是怎么证明的,而法院都很“人文”地予以采纳,连撞9人的肇事者得以全身而退。

  政协司机的疑点就更多了。辩方甚至举证“林清旗一家原本就存在精神疾病的家族病史”。都病到家族的份儿上了,还能为市领导开车多年,顺利通过岗位考核驾照年审体检?实在让人想不明白。法院的做法也显现出“精神分裂”的症状,一方面承认林某为限制行为能力人,一方面仍然施以刑罚。

  今后,开车族都不妨揣上一份阵发性精神病证明,不单撞人没事,闯灯也管用。

  姚丽颖

  上海司法专家称奥迪司机精神鉴定过程无私情

(编辑:王延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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