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企业定价、降价的随意性开始受到消费者的抗议。记者近日从北京嘉佑律师事务所获悉,由于北京现代没有信守“雅绅特上市两年半内保持稳定价格”的承诺,近百位雅绅特车主正计划向北京现代“讨说法”。
起因:老总表态两年半不变价
据了解,北京现代雅绅特于今年3月16日上市,当时北京现代总经理卢载万在接受某上市合作网站独家专访、并进行网上直播时表示,“北京现代一旦定出一款车型价格的话,起码两年半左右我们要维持下去”。
食言:100多天后即变价
但是,一百多天后的7月8日,北京现代宣布此前上市的两款雅绅特降价8000元。“北京现代总经理卢载万先生通过媒体承诺的雅绅特两年半不降价,是北京现代为达到促销目的利用大众媒介进行的虚假宣传,是对消费者的欺诈行为,误导了消费者尽快购买雅绅特”,雅绅特车主在发给北京现代的律师函中称。
车主:8月8日前不回复就起诉
“现在已经有来自全国60多个城市的110位雅绅特车主登记维权,如果北京现代在8月8日前不给回复,我们中的60位车主将联名起诉”,昨天,发起此次声讨的雅绅特郑州车主端木先生告诉记者,中国消费者协会已经受理他们的投诉,一般情况下会在七天后做出答复,但至今已超过几天,中消协仍未回复。不得已,雅绅特车主又联名向北京现代汽车公司发去了律师函,要求北京现代承担公开更正虚假承诺,公开道歉,赔偿8000元损失的法律责任。
端木告诉记者,自己没指望北京现代不降价,但是其降价速度也太快了,自己当初本来是持币待购的,正是北京现代“两年半不降价”给了其购买信心。
律师:北京现代做法属虚假宣传
据了解,在感到不满后,7月11日,雅绅特车主对某网站的网页到公证处进行了证据保全的公证,随后开始了一系列的维权行动。
北京嘉佑律师事务所律师丁润强认为,北京现代汽车公司总经理卢载万通过媒体承诺的雅绅特两年半不降价,上市仅过百天就降价的行为,符合1996年3月1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第50号令公布《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第三条第九款定义的“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对商品做虚假宣传的”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第十九条“经营者应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第五十条“对商品或者服务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规定,要求给予赔偿。
车主端木认为,2004年底上市两三个月的东风标致307宣布最高降价2万元的同时,不惜拿出6000万元对降价前买车的消费者进行差价补偿的做法值得北京现代借鉴。记者了解到,降价前雅绅特的销量在1万辆左右。
现代:不是说一定不降价
昨天,北京现代多位相关负责人都以自己不负责此事为由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而该公司客户服务人员则向记者表示,北京现代是希望两年内不降价,不是说一定不降,所以不会对车主进行赔偿。截至记者发稿时,北京现代仍未就此事发表公开看法。
业内:此事向车企敲响警钟
业内人士认为,此事向国内的汽车厂家敲响了警钟,厂家不能再延续为谋利定高价,销售不好了又马上降价的随意做法。因为如果保证不降价难免今后会打自己的脸,如果不保证不降价则会引发消费者的持币待购。实际上,国内汽车厂家将面临的还不止是降价,而是一系列的诚信经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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