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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伯淮:促进政府采购与汽车企业的共赢发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4日 10:53  新浪汽车

中国机械工业企业管理协会理事长孙伯淮

  尊敬的李蒙副主席、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上午好!

  这次政府汽车采购与协议供货高峰论坛,是2003年国家正式实施《政府采购法》,在全国大范围实行一种新的协议供货方式以来,由中央国家机关及各省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导与汽车供应商再度携手,共谋实现政府采购与汽车企业共赢发展的一次会议。(首先,我代表本次高峰论坛的主办方--《经济日报》社和中国机械工业企业管理协会,向出席会议的领导;向参会的中央、国家机关、军队政府采购部门,以及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政府采购部门的领导;向参会的汽车供应商;向本次论坛的指导单位、支持单位和媒体;向与会的专家学者、各位嘉宾和各位朋友,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本次论坛,是政府有关部门及采购中心的领导与汽车产、学、研方面的专业人士齐聚一堂,集主题发言、研讨、汽车产品政府采购信息发布、部分公务车展示和供需双方洽谈沟通等多种内容为一体的新的交流平台,进行共同探讨政府采购市场二次入世与汽车协议供货制度给中国汽车制造业带来的机遇与挑战、政府汽车采购实行协议供货制度在我国面临的问题与对策、政府采购规则与流程的运作模式和技巧,交流汽车协议供货采购的做法和经验,发布采购信息等等。我们希望,这样的活动,对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对促进我国政府汽车采购市场的规范化,对推动我国汽车产业的健康发展,将会起到积极作用。

  下面,我想借此机会,结合专家的研究,就共同探讨促进政府采购与汽车产业共赢发展谈几点认识,供参考。

  一、我国推行政府采购制度是一项新的重大改革,是适应国际经济一体化发展的趋势

  我国推行政府采购制度,从1995年开始试点、1998年扩大试点,到2002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出台全面铺开、2003年正式实施,到现在也就是整整10年的时间。时间不长,发展速度很快。

  据有关部门统计,国内目前仅限于使用财政拨款的政府采购,1998年为31亿元,1999年为130亿元, 2000年为328亿元, 2001年为653亿元, 2002年为1000亿元, 2003年为1659.4亿元, 2004年突破了2000亿元,今年既定目标是2500亿元,平均每年增长138%。而且取得了明显的社会和经济效益,资金节约率每年都在10%以上。

  可以说,政府采购的范围正在逐步拓宽,方法逐步规范,监督管理力度逐步加大,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的政府采购交易规则已初步形成,同时,也推动了其他相关领域的改革。

  但是,无论是政府采购的规模,还是相关制度法规建设方面,我国的政府采购与西方主要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西方主要发达国家制定和实施政府采购制度已有200多年的历史。18世纪60年代开始,英国首先制定和实施政府采购制度;1792年,美国联邦政府通过了政府采购的第一部法律。从第二次世界大战至20世纪70年代中后期,依靠市场机制的自发调节已不能维持经济的均衡发展,难以在均衡遭到破坏的情况下恢复均衡,西方各国都纷纷采取国家直接干预经济的措施,并将财政政策作为主要的调控手段。政府采购因此获得了新的意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证明,实行政府采购制度是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内在要求,是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一项重要手段,是从源头上、机制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措施。

  从20世纪70年代中后期开始, 随着世界经济区域化和全球化进程的加快,曾经是封闭和独立的政府采购市场逐步走向开放和规范,主要特点是政府采购的国际化、公开化和制度化。政府采购开始进入国际贸易领域,成为国际贸易谈判的重要内容。70年代以来,一些国际组织开始了对各国政府采购进行国际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运动。

  1979年,主要关贸总协定国家签署了《政府采购协议》(旧政府采购协议),规定了政府采购的公平性和透明度,无论国产品还是缔约国的产品,都一视同仁;1993年12月,修订后的新《政府采购协议》,将采购范围扩大到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中国和韩国成为缔约国。随着1995年世贸组织(WTO)的诞生,《政府采购协议》作为世贸组织下的一个诸边协议于1996年生效,并从传统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领域扩大到港口、机场、供水、电力和城市运输部门。

  世贸组织的《政府采购协议》不是入世必签的文件。但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的艰苦谈判中,一些发达国家坚持要求我国在入世时必须作出对外开放政府采购市场的相关承诺。这其中有他们关注和进入中国市场,实现他们利润最大化的利益追求。但是按照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加入WTO《政府采购协议》,开放政府采购市场也是执行世贸组织规则的一种必然,仅仅是时间早晚的事。

  同时,各国处于国家安全和保护特定产业的目的,都在政府采购方面对国产品采取了优惠政策。这种内外有别的措施虽然在短时间内起到了使受保护产业(企业)的受益,但也影响了充分竞争环境的形成,使受保护的产业(企业)缺乏竞争意识,不去努力改善自己的产品,不去提供优质的服务。也使政府预算得不到最大限度的利用。

  政府采购的金额十分庞大,是世界贸易中最大的单边消费,目前约占世界贸易的10%,占全球GDP的10%-15%、财政资金的1/3左右。令人们无法忽视其对国际贸易产生的影响。2003年,我国政府采购规模分别占当年财政支出和GDP的6.7%和1.4%,差距很明显。因此,1996年,我国领导人在亚太经合组织会议上对外公开宣布,中国将在2020年之前向亚太经合组织成员对等开放政府采购市场,正式表明了我国开放政府采购的近、中、长期计划。"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制度"也列入了"十五"计划纲要。

  由此可见,二次入世,建立与国际惯例相衔接的、规范的政府采购制度已成为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后的重要课题之一。我国现在大力推行政府采购制度,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企业市场化的需要,是与国际接轨、适应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必然选择。

  二、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对我国汽车产业提出了挑战,更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背景下,推行政府采购制度是大势所趋,但对于经济长期在封闭性环境中运行的发展中国家,产生冲击和影响也是必然的。特别是对全球经济一体化程度最高的汽车产业,受到的冲击和挑战更大。挑战是客观的,如何应对挑战才是最重要的。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几年来我国汽车产业以40%的速度迅猛发展,虽然近两年转变为较稳定增长,但15%的增幅依然高于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是全球汽车市场发展速度最快的。我国现在已成为世界第三大汽车市场、第四大汽车生产国。国务院研究发展中心预测,如果按照15%到20%的年增长速度,中国在未来10到15 年将会成为世界最大的汽车消费国和汽车生产国,不仅满足国内市场需要,还要走向国际市场。我们经历过的实践和可以预期的未来都证明,只要我们以更为积极的心态、很好地抓住机遇、充分发挥比较优势、积极参与国际竞争,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开放政府采购市场,必将为我国汽车产业的发展,提供广阔的市场空间。

  首先,压力变动力,有利于完善我国政府汽车采购的法制建设。

  现代社会是法制社会,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法制是否完善、法规是否合理,不仅直接影响政府汽车采购的健康发展,更重要的是也将影响着我国的改革方向和进程。

  我国在经过试点的基础上,颁布实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已有所遵循。但由于知识积累有限、实践经验不足,加之宏观体制的原因,还没有完全构建起一种科学合理、健全完备的相关法规体系和运行机制。任何规则的漏洞、操作的失误都会受到各方面的质疑。在这种外压之下,更加有利于促进我们内部系统的自我完善,并随着政府汽车采购实践的迅速发展,学习借鉴制度成熟国家或地区的先进经验,尽快完善我国政府汽车采购的法制建设。

  其次,扬长避短,有利于我国汽车产业拓展市场空间。

  开放政府采购市场是双向的、对等的。国外汽车产品可以进入我国政府采购市场,我国汽车产品也必然可以进入他国的政府采购市场。政府采购无非是一种高度透明的、更加规范的竞争性市场。汽车产品产业链长、关联度高、劳动力密集,我国人力和资源方面的优势是西方发达国家无可比拟的。政府汽车采购市场的对等开放,必将为我国汽车产业提供更多的竞争机会和更广阔的赢利空间。

  事实上,我国汽车产业已经在自觉或不自觉地参与国际政府采购市场的竞争。据海关统计,2004年,我国经营汽车出口企业数,与2003年相比增长了58%,其中出口金额在20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有6家,汽车出口总量超过36万辆,比2003年增长220%以上;今年第一季度,我国经营汽车出口企业数,同比增长了110%。

  业内人士认为,我国汽车出口仍会保持较高速度的发展。而支撑着我国汽车出口的主要是一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民族品牌,轿车如奇瑞、吉利,皮卡如中兴、长城等。在汽车出口中,集团和政府采购占据着相当大的比例。比如,2003年河北中兴以7126辆的业绩居我国皮卡出口冠军,其中近6000辆都是政府采购的,而且在4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营销服务网络。这就告诉我们,推行政府采购制度,我国汽车产业不仅在国内市场,而且在国际市场上同样具有潜力和商机。

  第三,我国国情,决定了国产车是我国公务用车的主要用车。

  我国是发展中国家,更是发展中的大国,而且是目前世界上经济最为活跃、迅速崛起的发展中大国。改革开放以来,到上世纪末,我国国民生产总值"翻两番"战略目标已经顺利实现;到本世纪中叶,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的宏伟战略正在坚定实施中。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之一的汽车产业责任重大,前景广阔。

  党和政府多次重申,公务用车(包括各级领导人乘用车)都要使用国产车。我国世界第三大汽车市场的份额,为我国汽车产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统计数字显示,近几年我国政府采购中,定单最大的是政府汽车采购,增幅最大的也是政府汽车采购。2000年,我国政府采购总额328亿元,全国政府采购小汽车3.95万辆,加上计算机21.2万台,两项共占到政府采购总金额的20%;2001年,地方采购小汽车40322辆,金额为70亿元。2002年,采购小汽车60204辆,采购金额为105.7亿元。2003年,采购小汽车金额为350亿元。2004年,汽车采购额达到了500亿元,占到全年政府采购总金额的将近1/4。这个数字还是不完全的,多指地方采购、多指采购小汽车,不包括中央各部委和部队下属预算单位的采购量,更不包括还没有上政府采购目录的各种专用车、特种车的采购量。

  这些数字也足以说明,随着我国政府采购规模不断扩大,汽车采购在政府采购中的比重和份额也将逐年加大。权威部门估计,今后各地政府汽车采购量每年还将以20%以上的速度递增。这为处于弱势的中国民族汽车工业提供了一个发展壮大的机遇。据悉,从今年开始,国务院各部门所属京外二级预算单位都将执行汽车采购的规定。可以预期,政府汽车采购市场已经成为国内最大、最集中的公共消费市场。

  同时,政府采购对汽车品牌的正面影响以及对私人购车的导向作用十分明显。作为政府公务用车,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品牌的知名度和企业信誉,政府公务用车的形象,成为不花钱的广告,牢牢印在消费者的心里。譬如奥迪正是由于政府采购,提高了奥迪品牌在公众中的认知度。现在,许多汽车厂商把进军政府采购市场,作为提升品牌价值、扩大私车市场的战略措施这是明智的。政府汽车采购的大幅增长,为汽车生产制造企业提升品牌价值、扩大市场份额、增大经营业绩提供了有利的时机。

  第四,有效的政策保护,为我国汽车产业的发展赢得了时机。

  《政府采购法》第十条明确规定:" 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这是作为非关税贸易壁垒的表现形式之一,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在实施政府采购制度初期,封闭政府采购市场,保护民族工业,扶持国内中小企业迅速发展的一贯做法,也是国际上通行的惯例。虽然说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从根本上讲,出路在于振兴民族工业,提高自身的综合竞争实力,做大、做强,经受市场的考验,走向世界,仅靠国内的政策性保护是有限的、不可能持久的。但在我国当前汽车产业整体竞争力不是很强的情况下,有效的国家保护政策,为培育、增强国内汽车企业的整体竞争力,为日后加入《政府采购协议》,开放政府采购市场,参与国际竞争,赢得了空间,赢得了时间,赢得了胜算。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意见"中明确指出,"当前,应当通过政府采购,重点支持我国办公软件、计算机和汽车行业的发展,增强国内企业竞争实力和发展后劲。"财政部表示,今年,中央国家机关将继续扩大政府集中采购的范围和规模。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也表示,今年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坚持购买国产汽车,优先购买节能产品。这些都是国家推行《政府采购法》,扶持国内汽车产业的重要举措。我们应当认清形势,珍惜机遇,苦练内功,不断增强竞争实力和发展后劲。

  三、汽车政府采购工作需要供应商的积极参与,政府的规范指导和社会中介的服务

  全面实行汽车政府采购制度,是对传统采购方式的重大改变,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如何参与、规范和促进,仍是一个课题。在推行汽车政府采购的过程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

  一是认识上有偏差。在政府汽车采购中"指定品牌"的现象比较普遍,限制了供应商之间的公平竞争,也导致了有些汽车厂商在企业的营销策略上的短视现象,如,在某些车型畅销供不应求的时候,不给政府采购应有的优惠。二是有的地方政府往往倾向于自己管辖内的汽车品牌,缺乏客观公正。实行统一定价,直接影响着政府汽车采购目的的实现。三是由于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提前,采购人、采购办、供应商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容易造成采购价格偏高,采购效率低。四是有的厂商售后服务很冷淡或很迟缓,出现了质量问题,不能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还有政策法规不健全方面的问题等等。这些,需要通过供应商的积极参与,政府部门的规范指导,社会中介组织的周到服务。据此,我们提出几点建议:

  1、汽车供应商要提升自身品牌的价值,政府部门要为自主品牌的汽车企业发展造势。

  政府采购本身是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政府采购偏重于本国工业企业和自主品牌产品,而且照顾中小企业和以解决弱势群体就业为主的企业。但前提是我们的自主品牌要能够适应政府公务的需要。

  据我们了解,在目前的政府采购清单上,自主品牌汽车红旗轿车的采购量较大(我们在会议前对部分采购部门的采购意向调查中有近30个采购部门提出购买一汽红旗轿车),但是,其他的自主品牌汽车很少。而仅有的少量采购,大多数也是企业所在地政府部门所需。这就要求我们的汽车供应商要放眼未来,正确判断政府汽车采购市场的潜在价值,关注并积极参加汽车采购市场的竞争,制定和实施应对政府汽车采购的营销策略,不断加大自主品牌的研发力度,提高质量,讲究工艺,增强服务,还要通过宣传,进一步提升品牌的价值。自主品牌的汽车赶上超过外国品牌,虽不可能一蹴而就,但汽车供应商要与时俱进、奋力拼搏,锲而不舍,迎头赶上。

  同时,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为自主品牌汽车进入政府采购市场创造有利条件,在认真贯彻《政府采购法》中关于自主品牌优先原则的基础上,辅之以具体的实施措施,也包括从振兴民族工业的角度,提升对自主品牌的认知度和支持程度。

  当然,我们在提倡自主品牌和国内产品的同时,更要看到经济全球化的趋势,更要看到市场竞争的要求。一个好的品牌,在产品技术、质量、售后服务和价格上同样应该具有竞争优势。

  2、汽车供应商应积极进入并参与汽车政府采购市场

  我国汽车产业的高速发展,汽车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在国内制造的乘用车,品种越来越多,从20年前的老三样,到现在的上百个品牌,其中包括几乎所有的国际知名品牌。产品的多样化,造成市场竞争也趋于多元化。几家汽车供应商和几个品牌的汽车占据汽车政府采购市场的局面已近不复存在。保有和进入这个市场同样面临着激烈的竞争。

  一些新的品牌的高中档车正在冲击那些原有在政府采购市场中高占有率的品牌。现在,宝马、丰田皇冠、凯迪拉克、奔驰,包括天籁,都在进入或考虑进入我国政府采购市场,这些品牌在性能、配置、价位、甚至在外观上都有优势,他们所可能冲击的目标,毫无疑问,就是老牌的公务车。

  一些中低档汽车也正在走出国门,进入了国外的政府采购市场。有些汽车供应商,把产品通过进入政府采购市场带动其他市场作为企业的重要发展战略。

  尽管《政府采购法》中规定必须优先采用自主品牌,但是,实际上我们的自主品牌没有得到什麽优先权。外国品牌仍然是政府采购需要的主导产品,国产品牌的保有和进入仍需要积极参与市场竞争。

  因此,无论是自主品牌还是外国品牌,无论是在政府采购市场中已有较高占有率和正在争取进入这一市场的汽车供应商,都需要通过充分竞争,才能够达到自己的战略目标。

  汽车政府采购并不仅仅是乘用车,也包括商用车和各种专用车及特种车辆,因此,建议提供这些车辆的汽车供应商也需要抓住机遇,在汽车政府采购市场中找到自己的发展空间。

  3、搭建促进政府采购规范的工作平台和信息平台,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政府汽车采购是汽车供应商较大的市场。但是,国内汽车厂商的设计水平、生产能力、技术含量、质量标准、装配工艺、服务程度,也直接影响着政府汽车采购的取向和额度。搭建起政府采购与汽车厂商之间及时沟通的工作平台和信息平台十分必要,也十分重要。工作平台应建立和规范公开招标、集中采购和协议供货的有效机制;信息平台应肩负起及时发布政府需求和新产品上市的准确信息的责任。充分发挥这两个平台的作用,可以使政府汽车采购快捷便利,有效避免由于操作不规范、信息不对称而造成的价格偏高、效率低下等有悖于《政府采购法》初衷的现象发生。

  政府采购制度是一个系统的制度。它涉及到采购预算的编制、财政的支付方式、审计、机构设置、采购人的监督制度、分权制度、信息的公开制度等等,同时涉及到国家的相关法律应当配套,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对我国来说还是一个相对陌生的制度,发展时间较短,法律制度不很完善,法律规范之间时有冲突在所难免。

  比如,《政府采购法》对汽车采购适用的方式,是公开招标或者协议供货,实际上更多的是单一来源采购,把名义上的公开招标,变成一个品牌的几个代理商之间的竞价,这种现象很不正常,而且采购主体不遵守20天投标截止日期规定的现象非常普遍,有的招标日期只有3天甚至1天的时间。再比如,《政府采购法》规定应当采购国货,但对国货的认定,国家又没有统一的标准,到现在为止,有关部门也没有明确的指导性意见。

  我们希望,在政府采购汽车的实践中不断健全完善,建立必要的相关细则,培育和完善健康的政府采购汽车市场,以推动我国政府采购和汽车产业的共赢发展

  4、充分发挥中介机构的桥梁纽带作用。

  政府汽车采购 是在法律法规框架下很强的工作。如何在实施过程中真正达到《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的要求,"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十分重要。同时,也需要在政府采购部门和汽车供应商搭建必要的交流平台。这就要充分发挥既了解政府采购部门需求,又与汽车供应商有广泛联系的中介机构的作用,穿针引线,铺路架桥。这样,既有利于提高效率,也有利于加强社会监督。

  中国机械工业企业管理协会成立于1984年,是由机械工业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管理类社会团体和管理工作者自愿组成的、全国性的、非盈利性行业社团组织。为政府、行业和企业服务,推进机械工业企业管理进步是我们的宗旨和目标。近年来,我们紧紧围绕国家实现经济建设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通过组织、协调和有效服务,为政府、行业和企业提供管理信息、研究成果和调研咨询服务,探索深化改革和管理的新方法、新思路,推广和完善企业的管理经验,做了许多有效的服务工作,起到了政府和企业间联系的桥梁纽带作用。我们希望通过努力,能够为创造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求的各种载体和工作平台,为政府、行业、企业服务得更好。

  这次我们与经济日报社共同举办的活动,就是通过与各级政府采购部门和汽车供应商的联系,发挥中介组织和新闻媒体的作用,通过论坛和活动,加深对政府采购工作、《政府采购法》的学习和研究,建立汽车政府采购的研究、沟通、交流、展示、宣传和交易的服务平台。希望这次活动能起到这种作用,达到这个目的。我们也希望在这次会上,能听到采购部门和供应商对组织这样活动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改进。

  最后,让我们以党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为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深入健康发展,为我国汽车产业的振兴,建言献策,尽心尽力。祝各位嘉宾心情愉快,会谈融洽,满载而归!祝本次会议取得圆满成功!

(编辑:黄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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