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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郎父亲遇车祸身亡 驾车亲属赔偿7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9日 09:33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孙思娅) 在接儿媳妇的途中,新郎的父亲刘刚不幸遇车祸身亡。为了使婚礼如期举行,车祸发生后,司机刘明(刘刚的侄子)隐瞒了噩耗。事后,死者家属将刘明诉上法庭,要求他对刘刚的死承担责任。昨天,通州法院调解解决了此案。

  去年12月19日是刘军结婚的日子,其父刘刚一早便出门去接儿媳,开车的是刘明。路上,刘明的车与一辆大客车相撞,刘刚当场死亡,通州交通支队认定刘明负事故50%的责任。婚礼结束后才得知此事的刘军及其他亲属将刘明诉至法院,要求他赔偿各项损失13万余元。但刘明拒绝赔偿,他认为自己是来帮忙的,主观上并没有过错。

  昨天,在法官调解下,刘明愿意向死者家人赔偿7万元。

(编辑:李颜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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