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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特大车祸中北大死难学生至少可获赔4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5日 10:44  新闻晨报

  据生活新报报道,4月30日,云南香格里拉发生一起特大车祸,造成6人死亡多人不同程度受伤。目前,救治和善后工作正在积极进行中。巧合的是,昨日云南省有关部门刚好在媒体上公布了新的车祸赔偿计算标准。那么,这起特大车祸中受害人的赔偿金额应该如何计算呢?昨日下午,记者就此对云南治国律师事务所李斌律师进行了采访。

  伤情一样,获赔额也可能存在较大悬殊

  李斌说,车祸中受害人赔偿金额的计算,主要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并从2004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结合云南的情况来看,云南刚出台的新的赔偿计算额比以前有所提高,全省城镇居民全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9266元,农村人口的可支配收入则为2042元。在云南全省行政区划内发生的所有车祸,均可以适用这个标准。

  但是,如果受害人或其家属能举证证明自己的居住地或经常居住地的生活水准高于云南的标准,那么,就应该按照这个高的标准来进行计算。因此,即便在车祸中受害人情况一样,或伤情一样,但是,由于各地的人均收入不一样,而且,又存在一个城镇居民和农村人口的差别,所以,他们最终获得的赔偿额都可能有着较大的悬殊。

  地域差异,北大女生至少可获赔40多万元

  “就车祸中最严重的受害人即死者的情况来看,赔偿义务人首先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各项相关费用,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费用。另外,还有适当的精神损失费。这其中,最主要包括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两部分。死亡赔偿金是按全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20年,若以云南刚公布的数字计,这一部分金额就近19万元,再加丧葬费就是20多万元。如果死者是成年人,属于‘上有老,下有小’的家庭支柱,那么,赔偿里还要计算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这个费用通常只算一半,因为死者只是一个责任的抚养人(另一半由配偶承担)。同时,还有家中老人的赡养费。”

  李斌分析,就这起车祸中那名北大女学生的情况而言,她既然仍在求学,本身不具备抚养孩子(即便有孩子)和赡养老人的经济能力,所以就不可能获得这两笔赔偿。但是,由于北京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是云南的两倍左右,她获得的死亡赔偿金至少就能达到40多万元。(梁琨)

  【事件回放】

  4月30日,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县发生一起重大车祸,一辆轿车与一辆金杯小客车相撞,小客车翻到150多米深的悬崖下,造成6人死亡、4人受伤。

  经最终确认,死者中有两人为北京游客,其中一女子为北京大学中文系大四学生叶坚颖,其男友、清华大学数学系大四学生朱力平受伤,另一名同行的清华大学电机系学生刘田受伤。目前两人都在广州接受治疗。

(编辑:张效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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