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调整成品油价格 出租车价近期拟听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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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7日 08:16 法制晚报 | |||||||||||||
本市随全国统一调整成品油价格——— 本报讯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自3月26日零时起,全国汽、柴油(标准品,下同)零售基准价格每吨分别提高250元和150元。由于北京市已先期实施车用汽(柴)油欧Ⅲ标准,为补偿炼油企业执行欧Ⅲ标准而增加的成本:本市汽、柴油零售基准价格每吨分别提高460元和340元。
为改善空气质量,实现2008年“绿色奥运”的目标,北京市于2005年7月1日起率先实施《车用汽(柴)油北京市地方标准》(相当于欧Ⅲ标准),进一步控制并减少机动车排放污染。使用欧Ⅲ标准车用汽(柴)油,可以延长机动车排放控制系统零部件的寿命,并有助于缓解北京市空气污染压力。 生产欧Ⅲ标准汽(柴)油使生产成本有所增加。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在严格审核欧Ⅲ标准汽(柴)油生产成本的基础上,测算北京市汽、柴油因实施欧Ⅲ标准成本每吨分别增加210元和190元,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报请国务院同意,在全国统一提高成品油价格的基础上,按照汽油每吨210元、柴油每吨190元的标准,补偿炼油企业因执行欧Ⅲ标准而增加的成本。因此,本次调价北京市汽、柴油零售基准价格每吨分别提高460元和340元。 为减轻成品油价格调整对种粮农户、城市公交、农村客运及出租车等行业的影响,北京市将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对种粮农户、城市公交及农村客运等行业的用油增支进行补贴。因成品油价格调整引起城乡居民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上涨时,按照《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变动应急救助预案》确定的标准和程序,对本市低保户和特殊困难家庭给予生活救助。拟于近期召开价格听证会,适当调整出租车租价,在租价调整之前继续落实政府对出租车行业的燃油应急临时补贴。北京市价格主管部门将加大对成品油价格的监测和检查力度,坚决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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