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河北专讯 河北医科大学某医院安平分院将两名患儿从安平送到100公里之外的石家庄某省级医院,竟收取了4000元救护车费、400元出诊费。而根据有关规定,在这种情况下,救护车费应为500多元,出诊费最多为30元。
前日(2月24日),饶阳县的刘老汉气愤地对记者说,2月6日上午,他出生30多天的小外孙得了肺炎转往石家庄某省级医院。约半个小时后,另一个得肺炎的小孩也上了车。下车后,司机各收了他们2200元。其中4000元是车费,400元是两个医护人员的出诊费。
记者了解到,根据《河北省医疗服务价格》规定,救护车起步价为40元、夜间60元(含10公里),超过10公里后,每公里2.5元。公里数含来回里程。安平距石家庄100公里,往返200公里,按规定该救护车应收费500元左右。出诊医生即使是副高职称,最多也只能收30元出诊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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