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车不成贴“骷髅头”抗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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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 08:56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 为了退掉一辆“有问题”的雷克萨斯轿车,车主将贴有骷髅头标志的车停在北京博瑞雷克萨斯经销店展厅前整整8天。 今天上午,记者在位于丰台南四环中路的这家经销店前见到了这辆车。几个骷髅头标志分别贴在车窗和车前号牌上,还有“雷克萨斯,与魔共舞,死亡天使”等标语。
记者在左侧车窗上看到贴着一份题为“80万买来雷克萨斯LS430型新车死亡梦魇”的文章。 文章称,这位叫“付建鸿”的车主去年8月在该店购得此车,但在12月4日驾车出差时发现车辆出现“侧滑、甩尾、刹车失效”等情况,而在返京时也出现了同样问题,并且“险些翻入路旁道沟中”。 记者注意到,付先生所说的情况,都是在大雪天气情况下。 商家解释车子质量没问题 北京博瑞雷克萨斯销售部展厅经理翟松表示,该车没有质量问题,不能满足付先生退车的要求。 翟经理介绍,“后驱”车在雪天出现打滑是正常情况。对于车主的抗议行为,该公司市场主管林东表示,如果与车主协调不成,不排除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有多年开车经验的刘师傅说,前驱就是发动机带前轮,后驱就是发动机带后轮,一个是“拉车”,一个是“推车”,开起来肯定不一样。 律师说法 车主行为侵犯名誉权 普天成律师事务所的申冰律师认为,车主如果对车辆质量有争议,可以向国家质检部门要求检测,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车主的行为侵犯了雷克萨斯所属公司的名誉权。 北京市消协 汽车不能直接退货 今天上午,记者致电北京市消协,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汽车不是“三包产品”,不能按照消法规定直接退货。购车者可以和厂方及经销商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购车者可以到法院起诉。 特别感谢线索提供人:刘先生 编后 维权尽量别冲动 车主付先生给了自己两个选择:要么退车,要么“抗议”。仔细想起来,这两个办法都缺乏足够的法律支持。 退车,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存在质量问题。“抗议”则表现出了冲动,实际上反而有触犯法律之嫌。 现在谁买了大件,出了问题都别扭,于是我们经常看到这样的“冲动”行为:房展会上拉标语“抗议”开发商,大马路上汽车刷着“别买我”…… 其实,这样的做法并不能更快地解决问题。 而消费者维权,也不是只有两条路可走。每份合同上不都写着吗———“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梁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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