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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行车三大注意事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 11:20  南方日报

  案例回放

  前一段时间,被人们广泛关注的北京司机刘寰驾驶奥拓车于北京南二环主路撞死行人一案在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法院适用新交法,在确认车主承担一半责任的基础上,将肇事司机刘寰的总赔偿额从一审的15.69万余元减为15.088万元(其中包括5万元先行垫付的保险金)。虽然与一审相比,终审判决中肇事司机的赔偿金额被减少了6000元,但也不得不承认,虽然各地都已针对新的交通安全法纷纷推出适合本地情况的补充条款,以减小机动车驾驶者在一些原本无责或仅有部分责任的交通事故当中承担不合理的天价赔偿——而这也正是绝大多数驾驶者对新交通安全法最难以理解并迫切要求改变的地方。事实证明,尽管陆续有关新交法的地方法规出台,笼罩在广大机动车驾驶者头上的威胁并没有彻底散去。

  以本案为例,只因为肇事司机担心后车追尾,刹车踩得不够果断,从而由于处理失当而承担一半责任,就要为这个错误承担15万元的巨额赔偿。此时,谈论是非对错已没有意义,而案件的特殊性引出另一个问题:在高速公路上,你懂得注意事项吗?

  在高速公路上,当你正在以120公里的时速行驶着,忽然前方中央隔离带中跑出一个行人,欲横穿高速公路,此时行人距离车辆已经不足100米,而看着车子呼啸而至,行人却傻了眼一般僵在了行车道中央。面对这样的情况,相信即使技术再好的老司机也很难做到完全冷静。千钧一发之际,如果有正确的判断加上合理的处置办法,就会提高化险为夷的几率,处理失当则很可能造成行人伤亡,更有甚者,如果乱了阵脚操作失误,则不仅仅是行人,甚至直接造成车毁人亡的恶性事故。

  控制速度 安全关键

  这是安全行车最基本的要素,无论在高速公路还是普通城市道路,只要速度不高,无论出现什么状况,留给驾驶者的应变时间总是足够的。观察一下刚刚学成上路的新手,虽然技术水平非常低,但也鲜见出现什么大的交通意外,皆因心怯低速使然。因此,合理控制速度是保证安全最基本的要求。

  合理用光 眼观四路

  很多驾驶员喜欢夜间开车,他们认为夜间道路上车辆和行人少,驾驶起来比较轻松。但是夜间开车也有很多不利因素,其中光线不足,目标不清晰,难以辨明就是一个很不利的因素。因此一定要谨慎驾驶,若路面光线较好,行车时使用近光灯;若路面光线很暗,甚至没有路灯,最好是开远光灯行驶,但在会车前要注意及时换成近光灯。如果在夜间超车或者难以确定前方状况时,必须频繁切换远近光,务必让周围车辆以及可能穿越的行人了解自己的存在。

  作为驾驶者,了解车辆前后左右的实时情况是非常重要的。无论是正常驾驶,还是在紧急避让的情况下,了解全方位的情况是驾驶者快速作出判断的依据。驾驶员坐在车里视野有限,单凭肉眼通常只能看清前方的情况,对于左、右和后方的情况只能借助车内后视镜和2个车外后视镜了。在保证车辆在车道中央行驶且路况不甚复杂的情况下,强迫自己将紧盯着前方的目光移出一些,用眼睛的余光分别观察3个后视镜、路面及车辆前上方,保持你的中心视野能扫视到广阔的路面状况。前后左右都做到心中有数,在万一发生状况进行紧急避让时,可避免发生二次事故。

  刹车果断 准确判断

  已经摆脱了新手身份的驾驶者仗着自己积累起来的一些经验、经过磨炼的胆量以及对自己不够清醒的水平评价,往往会做出比新手危险得多的举动。例如在以上案例中,一个自负且经验欠缺的司机在突然遇到横穿行人时可能选择延迟刹车或者对紧急刹车犹豫不决,原因可能是潜意识里觉得行人会主动避让吧!往往是一刹那的迟疑就错过减速的最佳时机,待到反应过来时已无法回避!

  说到对行人的紧急避让,我们有必要了解一下各种年龄层次行人的特征: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比较差,具有行走路线多变的特点,所以在紧急避让时一定要尽量减速,不要和儿童抢道。年轻人头脑反应快,敢于冒险。针对年轻人的这种特点,驾驶员原则上应减速后由行人身后穿越。老年人行动迟缓,视觉和听力较差,他们往往不能正确判断车速,有些老年人甚至只顾低头走路,根本不看来往的车辆,速度较慢加上反应迟缓,选择权往往控制在机动车驾驶者手上,紧急避让时应选择空间较大处穿越。(记者 朱钦)

(编辑: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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