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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官员析车祸频发原因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 13:45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2月20日电 中国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武和平今天向媒体分析了当前造成交通事故频发的一些宏观原因和微观原因。

  武和平说,目前,交通事故不断发生,造成重大的党和国家、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大的方面,存在四方面的矛盾;小的方面,即直接的方面,存在着三个因素。

  四方面矛盾点包括:

  一、群众的现代交通需求增长与全民交通意识淡薄的矛盾。现在老百姓出行要安全,要畅通,要便捷,甚至于自己买车,群众现代交通需求增长了,但是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去年一年全国纠正交通违法行为共2.1亿起,处罚1.5亿人次,其中违法违规驾驶的占80%。

  二、机动车和驾驶员数量高速增长与管理方式滞后的矛盾。根据去年统计,机动车已达到了1.07亿辆,驾驶员1.16亿人,分别是20年前的13倍和11倍。而交警的数量只增加了1倍不到,只有十多万交警,还有大量的地方道路、城市道路,在一百多万公里的道路上,警力是远远不够的。规范化的、科学化的管理水平也亟待提高。

  三、道路建设快速发展与基础设施管理落后存在着矛盾。据2004年统计,国家级公路达151.588万公里,高速路达3.4288万公里。现在这些路面上为了安全,还需要设置管理设施和基础设施,包括道路语言和警示、提示等设施。要修改道路语言和防护装置,包括路面改造。国外的一些路段都是单行段,中国现在还达不到,包括车辆装置也跟不上,以至于每年死于追尾的人数达到数千人,防范装置还没有跟上。

  四、道路交通管理社会化的需求与协调联动机制的落实存在矛盾。有1亿多辆机动车在路面上行驶,交通的管理应该实行社会化,要运用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管理的多种方式来齐抓共管,由各个部门来共同形成合力,才能实现安全、畅通、有序、高效,而安全、畅通、有序、高效的基础就是安全,前提就是安全。

  武和平又说,人、车、路构成了道路不安全的微观因素三大因素,这三大因素当中,人的因素是第一位的。这三大因素叫驾驶员失管、车辆失查、道路失修。这三个方面,如果加强了人的交通安全意识,这三类问题也会得到遏制和解决。

  武和平强调,遏制事故重在人为,交通安全,人人有则。现在必须大力地向社会宣传交通意识。“十一五”规划要求交通事故要从高发势头到基本遏制,直至逐年下降的目标。所以,公安部根据这个要求,已在11月14日下发交通道路执行执法工作的规范。武和平说,加大执法力度,提高违法者的风险,比提高管理者的成本更必要。

  武和平说,“一车哭不如一人哭”。一次重特大交通事故就造成十人、数十人的事故,一个驾驶员违规操作就是“马路杀手”。他一生哭不如一次哭,一次把他彻底扭转。因为处罚也是教育,大家不要把处罚仅仅当成是就处罚而处罚,处罚是对更多人、特别是对驾驶员本人刻骨铭心的教育。

  武和平表示,作为交管部门,要加大源头管理。车和人是源头,比如,运输部门、营运部门要管好自己的人。交警再多,不可能一辆车上一个交警,一人管理,不如人人参与管理。驾驶员要开好自己的车,掌管好自己的方向盘,要“手握方向盘,心中有法律”,人人遵章守纪,才有安全畅通的保障。人人有享受安全、畅通的交通安全的权利,人人也具有承担维护公共交通安全的义务。

(编辑:赵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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