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国内汽车企业申报专利重于强化中文标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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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4日 11:22 南方都市报 | |||||||||||||
发改委即将出台的《汽车产品外部标识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已成业界热点话题。对此办法,有叫好者认为,这是“保护我国企业自主品牌和引导自主开发的需要”,同时办法“既能体现中方制造能力,也能体现中方对销售网络的控制权”。 但在笔者看来,强化汽车产品外部的中文标识,包括产地、生产企业名称以及产品商标,与合资企业能否培育自主品牌和养成自主开发能力之间,并没有必然的逻辑关系。而所
国内汽车企业是否具有自主开发能力和自主品牌,并不是简单地将英文的“REGAL”、“PASSAT”换成中文的“君威”、“帕萨特”就能解决的。 在笔者看来,如果真要培养国内企业的自主开发能力和自主品牌意识,另一样政策可能比强化中文标识的办法更紧迫、更实际——那就是出台一部规定、支持和鼓励国内企业必须多多申报汽车专利的政策法规。 笔者之所以认为支持和鼓励企业多申报汽车专利的政策法规比强化中文标识的办法更加重要,并非是一时“空想臆断”,而是因为国内很多企业的技术和开发能力积累,已到了有多项专利可以申报的“黄金时期”。 在过去10个月中,长安汽车已累计申请了543项汽车专利,专利申请数超过了去年全年的5倍以上;而吉利汽车凭借自主开发的六大汽车品牌,完全自己开发的1.0升至3.0升系列发动机和手动、自动变速器等,吉利自主创新能力已超过国内三大集团。 很显然,如果在企业专利开发激情“自我爆发”的基础上,政府能早日出台规定、支持和鼓励企业开发专利的政策,其自主开发、自主品牌的积极作用,比所谓的强化中文标识,只大不小。(朱中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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