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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纠纷急增鉴证机构缺位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7日 13:19   大洋网-广州日报 字号:

  本报讯(记者谭胜) 随着轿车日益走进百姓家庭,汽车质量纠纷也随之增多,越来越困扰广大消费者和众多汽车厂商。多数消费者由于对汽车性能不了解,吃了亏也只能“哑巴吃黄连”;比较偏激的消费者则会采取砸车之类的极端做法以引起媒体关注,迫使厂商有个说法。

  面对质量纠纷厂家消费者争论不休

  最近广州的一件车主与汽车经销商之间的纠纷越闹越大,吸引了很多人关注。广州这名车主开着刚刚购买8个月的高档越野车,在市区一积水道路上行驶,在水中熄火之后就再也无法启动。事发后车主多次找车辆经销商交涉。车主认为事故责任在于车辆质量,而经销商方面则认为,车主因为操作不当导致发动机损坏,责任应该自负,鉴于车辆比较新,经销商愿意免费维修,或者以低于进价的方式为其更换发动机。但是车主对此不能接受,并且采用了更为极端的维权方式:找了几个模特,举着牌子来到车行门口。而车行方面随即也召集媒体,现场测试该款车的越野涉水性能,以维护自己的品牌声誉。

  无独有偶,广州另一名车主国庆期间驾驶一辆SUV出外旅行,在贵州的高速公路上,车辆右前轮与车辆连接的羊角部位突然断裂,轮子飞出,车辆也随即失控撞向护栏,幸无人员伤亡,但是车辆严重受损。事后消费者认为事故是因为车辆质量存在问题而造成,但是厂方却认为,车辆是由于驾驶者原因造成,双方僵持不下,而车辆也一直未能修复,事件仍在处理当中,而没有一个双方都接受的解决办法。

  技术鉴定成为双方共同的要求

  在消费者与厂家、经销商之间如何搭建一座桥梁,公平、合理、快速地解决汽车质量纠纷?

  据了解,解决汽车质量纠纷,是一项专业技术性很强的工作。过去,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发生种种质量纠纷,虽然有部门管,但管不好,也管不了,除了职能机制存在缺陷外,很重要的原因是缺乏专业、科学、权威的论证分析和鉴定手段,从而造成长期投诉无门,拖而不决,因此成为没完没了的“马拉松”式拉锯战。

  对于投诉或直接起诉至法院的汽车质量纠纷,很多需要进行车辆技术鉴定,以分清双方责任。

  根据有关规定,合法的鉴定机构应为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测站,检测站受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委托,承担包括肇事车辆技术检验在内的各种机动车检验任务,而车辆管理所对检测站负有监督管理的职责。

  但据了解,目前我国检测汽车的鉴定机构还较少,具有新车检测资格的鉴定机构只有10余家,而国家级的汽车检测中心只有5家。在检测中,由于一些检测项目没有国家标准,或由于检测机构设备不全、检测手段落后,加之鉴定费用高昂、鉴定时间长,常常令消费者望而却步。而由生产企业自行进行检测鉴定,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又很难保证,导致消费者遭遇汽车投诉的鉴定难题。

(编辑:Ei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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