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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消协:汽车维修提供超等级服务可举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7日 09:13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0月6日专电(张舵、王秋实)北京市工商局和市消协日前联合发出汽车维修警示:在汽车进行维修前应核对维修站的服务等级,发现超等级服务应立即举报。

  据介绍,汽车维修行业属于专项审批行业,而且是后置审批,即先在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初步核准经营范围,再到交通委员会申请取得“道路运输

  经营许可证”,两证照都齐备才能从事汽车维修类经营。消费者接受汽车维修服务前,首先要核对维修站有无营业执照及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如果其提供的服务项目超出营业执照的核准范围,可拨打12315进行举报。

  同时,据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运输管理局汽车维修管理处介绍,《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汽车维修企业和个体维修户开业的技术条件是按照经营项目分类制定的,第一类,汽车大修、总成修理;第二类,汽车维护;第三类,汽车专项修理。超等级服务是违规的。消费者在维修前应核实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中的服务等级,若发现汽车维修站存在提供超等级服务的行为,可拨打83560811进行举报。

  此外,接受汽车维修服务后应保留相应票据,若因维修质量问题与汽车维修站产生纠纷,也可拨打83560811进行投诉。(完)

(编辑:张效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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