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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车辆通行费今听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3日 09:44   三秦都市报 字号:

  本报讯(记者 蔺荣梅)昨日,记者从西安市物价局获悉,今天物价局将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学者及消费者代表召开征收“车辆通行费”听证会。

  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费”征收拟定方案为,凡是在西安绕城高速内行驶的车辆均须缴纳“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费”,本地车辆采用年票制方法,外地进入西安城区的车辆采用次票制方法,收费标准将参考同等城市水平确定,我省已率先开始执行这一政策的是宝鸡市,宝鸡市小车按800元,大车1600元收取。对出租车等特殊车辆则可能采取一定的优惠措施;实行收费后,绕城高速内的高架快速干道、金花路立交、星火路、太华路、火车站地下隧道以及未来的城市三环路等贷款修建道路将不再设站收费。

  据业内相关人士分析,目前西安市机动车保有量达到47.15万辆(不含军、警用牌照约1.5万辆),预计今后5年平均年增长为5万辆,另外目前进入西安市的外埠车日均车流量为5万辆左右,其中20%—30%进入市区。实行通行费政策后,部分市民可能打消购买机动车的想法,从而减缓机动车辆快速增长势头,促进公共交通的发展。预计到“十一五”末,中心市区的平均车速将由目前的15公里/小时提高到30公里/小时。

  “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费”到底收不收?以及具体征收标准、征收范围、征收日期等相关内容,均在听证会结束后,物价部门将综合听证代表意见及相关政策报上级部门审批,随后另行公布。

(编辑:石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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