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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汽车 也应罚单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5日 14:36  大洋网-广州日报

  夺去19条无辜生命的深圳“8·23”特大车祸再一次引起了我的关注,因为报载“深圳警方张贴通告,悬赏缉拿因为逆行而被中巴挂倒,最终引发此次特大车祸的骑自行车者”,这位非机动车肇事者看来要受到严处。

  长期以来,我们的交通违章处罚,好像只能针对机动车,而对行人、非机动车的违章行为似乎无能为力。警方的苦衷是“执行难”,其实执行难的背后,我看还有一个“无法可依”的问题。汽车闯一次红灯、超一次速等,罚多少款、扣几分,都规定得很清楚。但是对行人和非机动车的违章,却没有一个统一或者有威慑作用的处罚条款。

  前不久,广州交警曾下决心整治广州大道行人乱穿马路的老大难问题,对违章行人处以20元罚款,结果就引来“罚款标准所依何据”的质疑,整治行动没有持续多久就草草收兵,机动车到了广州大道依然需要“绕桩”(躲让路中间的行人)。

  行人和非机动车的无序交通行为,已经成为导致我国特别是大城市交通紧张、事故频发的重要原因。有一项统计数据表明,国内造成人员死亡的交通事故中,由于行人(非机动车)违规造成的占80%(据中新网消息)!

  深圳“8·23”特大车祸的起因,据肇事司机交代,是因为要躲避那辆逆行的自行车,情急之下导致车辆失控。这当然不是事故全部原因,也不能减轻肇事司机的责任。但可以肯定的是,如果不是那辆自行车逆行,这起事故应该可以避免,19条生命就依然灿烂、数十个家庭的幸福也不会突然被夺去!

  像广州、深圳这样的城市,事实上已经进入了汽车社会,但是很多市民的交通意识仍然停留在“马车时代”,明明有过街天桥,却非要“跨栏”;明明是红灯,却照过无误……

  所以,我比较关心,那位骑自行车逆行的人,被缉拿归案以后,会受到怎样的处理。这是对交通执法部门智慧的一个考验。作为渴望一个良好交通秩序的市民,我希望这个案子,能成为对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肇事进行相应力度处罚的一个样板,对那些交通意识淡薄的行人和非机动车主起到足以为戒的警示效果。青主

(编辑:赵广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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