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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维柯不惜停产 铁心与常客集团分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 07:26  第一财经日报

  本报8月25日C2报道的“依维柯状告常客集团”一事有了新进展。本报记者昨天了解到,意大利依维柯(Iveco)公司对其合资伙伴常州长江客车集团的起诉已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

  据称,依维柯不但起诉了常州长江客车集团,还包括该集团董事长孙元林。依维柯方面表示,孙元林授权将一笔钱从他当时担任董事长的合资企业转给了常州长江客车集团,数额达到了人民币1.2258亿元(合1510万美元),依维柯要求返还这笔资金及其利息。

  依维柯在声明中表示:“常州长江客车集团对这笔资金的挪用,已使合资企业遇到了财务困难,并对它的现金流造成了很大影响。”常州依维柯停产

  依维柯方面称:“依维柯股份公司启动的是以常客集团和孙元林为被告的股东代表诉讼,起诉常客集团占用了合资公司资金,合资公司未经授权支付给常客集团的资金至少有人民币1.2258亿元。”

  依维柯表示:“合资企业现在无法向供应商和工人付款,从而导致生产中断,除非常州长江客车集团归还挪用的这笔资金,否则情况难以好转。”

  据知情人士表示,常州依维柯从6月份开始就一直停产,虽然管理层还在坚持上班,但是生产工人已经处于家中待命状态。工厂何时能开工尚不知晓。

  2001年6月,常州长江客车集团和意大利依维柯股份公司共同投资组建了常州依维柯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常客集团以土地、技术、厂房加上部分资金和商标入股,依维柯公司以资金和技术入股,双方各占50%股份。

  据常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工业处人士表示,常州依维柯成立初期,尚未取得国家发改委的产品公告目录,于是合资双方采取变通方式,借用母公司中方常客集团的公告目录生产销售产品,销售货款也顺理成章地通过常客集团开具发票,直接汇到常客集团账户。

  “这是合资公司成立初期的普遍做法。”但这种变通做法带来了眼下的一场诉讼案。“常州方面认为,当初经过集团账户的资金没有依维柯说的这么多。双方的分歧在资金额度上。”上汽重组现曙光

  业界普遍认为,依维柯此举旨在腾出合资名额与上汽、重庆重汽进行三方合资。此前,依维柯提出退出常州依维柯股份,以及上汽收购常州依维柯均告失败。而目前这种局面无疑为上汽重新参与重组带来了新的一线曙光。

  依维柯方面表示:“依维柯的立场是通过所有的法律途径追索常客集团占用的资金,并且不排除会采取进一步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法》第十四条规定:合资企业出现严重亏损和一方在履行合同和章程方面有重大违约行为,双方就终止合同又不能达成一致的,应作为解除合同的法定事由。

  “依维柯一案中,中方合资方在公司经营方面如果确实存在重大违约行为并导致合资企业存在严重亏损的事实,就符合法定解除的要件。”分析人士认为,“而一方面,依维柯通过起诉也可以起到震慑效果,达到迫使常州方面接受上汽重组的要求。”此前,常州市政府曾对欲参与重组的上汽股份开出了“全部承担常州依维柯债权、债务”的条件,当时,上汽股份一位内部人士向记者表示,常州依维柯是一家亏损企业,这种要求并不合理。

  而针对目前的局面,昨天,上汽股份公关部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不方便发表评论。(本报记者黄瀚发自上海)

(编辑:仝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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