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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车交易新规十一前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7日 14:20  东方早报

  本报讯(记者吕惠敏涂梅)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有关负责人昨天表示,商务部正在加快出台《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在新规指引下,蓬勃发展的二手车市场将告别无序状态。此外,在《汽车贸易政策》框架下,与汽车贸易直接相关的汽车配件流通、汽车报废、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等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标准也在制定过程中。

  据悉,上述规则都将是今年8月10日起施行的《汽车贸易政策》的配套办法。《汽车贸易政策》是在去年颁布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基础上,根据WTO规则和中国汽车工业的发展现状制定的配套政策,其涉及的范围涵盖从汽车销售到报废回收的全过程,系统地提出了我国汽车贸易的发展方向、目标、经营规范和管理体制框架。

  商务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为确保《汽车贸易政策》顺利贯彻和实施,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办法与配套文件。目前《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已经颁布,而《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将是第二部配套政策。

  1998年,国内贸易部颁布了《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规定二手车只能在二手车市场交易,市场外的交易都是非法的。随着汽车消费需求快速增长,购买群体迅速从公款购车向私人购车转变。其间,二手车交易也开始兴起,去年上半年交易量增幅一度超过新车。因此政府的管理办法也在寻求“与时俱进”,与国际接轨。

  去年9月27日,商务部就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新的《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外商将被允许投资设立二手车交易市场和二手车经营公司,还降低了设立二手车交易市场的门槛。而商务部市场建设司司长廖建成近日也透露,二手车交易也将实行全国统一的发票制度。据了解,征求意见后的这部新规将最快将有望在十一前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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