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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交通违法 交警、单位共同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4日 10:33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昨日,成都交警三分局一大队春熙路辖区警长赵明阳来到王府井百货公司,与该公司续签了一份已经持续了几年的交通安全管理协议。从3年前交警三分局与辖区内的王府井百货、光大银行、郎酒集团等单位签下第一份交通安全管理协议开始,这些单位就把遵守交通法规写入了本单位的规章制度之中,并规定,凡单位员工违反交通法规被交警处罚或发生交通事故的,除受交警处罚外,还将受到单位的“二次处罚”。

  “这已是第三次续签了”

  昨日下午4时过,交警三分局一大队警长赵明阳与成都王府井百货有限公司商场保卫部经理助理卢荣强分别在两份交通安全管理协议上郑重地签下了自己的名字。据赵明阳介绍,自2002年两家单位第一次签订该协议后,这已是第三次续签了。

  在卢荣强向记者出示的一份该公司规章制度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被专门列为一章:“违反交通安全法规的,除交管部门处理外,商场视情节对个人给予相应处罚。对触犯法律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按照领导负责制,违反交通法规造成交通事故的,将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员工遵守交通法规更自觉

  据卢荣强介绍,当交警三分局民警第一次主动上门商谈签订文明公约、建立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时,公司立即予以了积极回应。签订协议后,员工在遵守交通法规方面也越来越自觉了。据该公司所掌握的情况,几年来公司的驾驶员从未发生过大的交通事故,只有一名专职驾驶员因违反交通法规被交管部门和公司处以双重处罚。

  记者想采访这位受过双重处罚的李师傅,但李师傅婉言拒绝了。卢荣强解释说,李师傅是位老驾驶员,那次因为他的违法行为,他所属的总经办的部门考核分被扣掉了0.1分,总经办那个月也被扣掉了两三百元的奖金。对此李师傅一直深深自责,不愿再提起那件事。但是从那次处罚之后,李师傅再也没有违反过交通法规了。

  而与交警三分局建立了多年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的光大银行,其制度更是严厉,据称,该行员工如果出现无证驾驶机动车上路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最严重的可予以除名。

  程双 本报记者 张煜

(编辑:李颜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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