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新京报报道,我国自去年试行汽车召回制度之后,有望在今年全面建立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近日召开的“三包规定”实施十周年研讨会上,《缺陷产品管理条例(草稿)》首次公开亮相。据有关人士透露,条例将于今年年内由国务院审议通过。
草案把产品缺陷分为严重危险、中等危险和轻度危险三个等级,由专家委员会负责缺陷认定。同时,生产者应当建立产品缺陷发布制度,及时向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通报产品缺陷的情况、危害、消除方法等,需要时应当通报生产者制定的消除产品缺陷的单位名称、地址、电话等。
(编辑:桑之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