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8月1日气修业要立新规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 10:40  北京青年报汽车时代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将于18日后正式实施。《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实施后,消费者修车、维权将出现八大变化。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不但将汽修行业中约定俗成的“行规”予以明确,延长了维修保养的质量保证期,还为一向被用户当作假件的OEM配件正名,并提出两次维修不能解决问题应予“转院”的概念。

  -工时费用要上墙

  第二十六条,机动车生产厂家在新车型投放市场后一个月内,有义务向社会公布其维修技术资料和工时定额。

  点评:以行业规定的形式推进维修工时透明化,值得称赞。但要求维修站公开技术资料,恐怕有阻力。

  -OEM件被正名

  第三十一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对于换下的配件、总成,应当交托修方自行处理。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将原厂配件、副厂配件和修复配件分别标识,明码标价,供用户选择。

  点评:以往,OEM配件总被人们以讹传讹地当作假件,但其质量和工艺水平并不逊色于那些原厂配件。受供货周期、成本的影响,主机厂选择的原厂配件可能不是最好的配件,例如万向节、刹车片、润滑油。

  “规定”要求维修厂将配件的“出身”和“价格”公示用户,清楚地告诉用户“使用何种配件,可以达到何种技术水平”。将选择权交给用户。

  -没有合格证不买单

  第三十三条,机动车维修竣工质量检验合格的,维修质量检验人员应当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未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的机动车,不得交付使用,车主可以拒绝交费或接车。

  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印制和编号,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规定发放和管理。

  点评:由专职质量检验人员签发“合格证”

  的工作,各个维修站一直都在进行,只是采取的形式不同。“规定”只是将以往约定俗成的工作予以明确。

  北京市汽车修理公司总工程师魏俊强说,以往的保养、小修结束后,专职检验员会在施工单上签字,或者签发“小修竣工出厂检验单”;总成维修或整车大修后,专职检验员会签发“大修竣工合格证”。

  -有纠纷可查两年档案

  第三十四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对机动车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的,应当建立机动车维修档案。机动车维修档案主要内容包括:维修合同、维修项目、具体维修人员及质量检验人员、检验单、竣工出厂合格证(副本)及结算清单等。

  机动车维修档案保存期为两年。

  点评:“规定”明确提出维修档案应有两年的保存期,为今后发生维修质量纠纷的回溯提供了基础。

  -小修也有2000公里质保

  第三十七条,机动车维修实行竣工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

  汽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者10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者10日。

  点评:规定将大修、二级维护和小修的质量保证期大幅提高。以往的整车维修、发动机维修的保修期为3个月/10000公里,现在提高到了100天/20000公里;小修从以往的3天/500公里提高到10天/2000公里。

  魏俊强表示,随着制造、维修水平的提高,总成大修已可以达到或接近新车出厂的水平。20000公里是一个比较合理的门槛。在进行小修后,很多4S店已经提出质保30天的承诺。

  -两次没修好“转院”

  第三十八条,在质量保证期和承诺的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机动车无法正常使用,且承修方在3日内不能或者无法提供因非维修原因而造成机动车无法使用的相关证据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及时无偿返修,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在质量保证期内,机动车因同一故障或维修项目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负责联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并承担相应修理费用。

  点评:术业有专攻。在很多修理厂,镗缸、磨轴甚至四轮定位都已经外包给专业厂完成。修不好,送出去,并不丢人;只要能解决问题,不必担心用户流失;相反,一次一次地凑合、反复地返工,才会造成“一锤子买卖”。

  魏俊强说,在正规的维修厂,质量担保期几乎没有期限,只要能确认是维修质量的问题,都会给予免费的维修。这条规定在引导汽修行业逐步细化分工、推行分工社会化,最终成为专业汽修与一般汽修、快速维修相结合的模式。

  -维修厂有了“信誉危机”

  第四十四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机动车维修企业诚信档案。机动车维修质量信誉考核结果是机动车维修诚信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建立的机动车维修企业诚信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外,应当依法公开,供公众查阅。

  点评:哪家修理厂维修质量好?哪家维修站的信誉好?不必再去BBS搜索关键词。管理机关有公开的档案可以查询。

  吴毓

(编辑:黄浩)
Powered By Google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

已有 _COUNT_位网友发表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更多相关新闻

${相关品牌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