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电子警察将有情执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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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2日 13:17 法制晚报 |
江苏推行交通执法告知制 同车同地点同一违法达3次未告知,再犯不予处罚 “电子警察”将“有情”执法 本报讯 据《南京日报》报道,同一车辆在同一地点的同一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电子警察”曝光达3次,交警未告知的,其后相同交通违法行为不予处罚……8月1日起,江 苏省公安厅将在全省推行5项交通执法告知服务制度,其中“电子警察”执法告知等属全国首创。累计9分、12分告知 对交通安全违法累计9分时,由交通管理部门向该驾驶人发送“交通安全违法记分临界告知单”。对交通安全违法累计12分时,向该驾驶人发送“交通安全违法累计12分告知单”,通知当事人接受处理。未告知的,其后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不记分。 “电子警察”执法告知 对电子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由交通管理部门及时公告。除故意闯信号灯和高速公路超速外,对同一车辆在同一地点的同一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达3次的,向该机动车所有人或驾驶人发送“电子监控设备记录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告知单”。未告知的,其后对同一车辆在同一地点的同一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不处罚。 驾驶证审验逾期告知 对逾期未办理驾驶证审验、换发手续及车辆安全技术检验手续的,由车辆管理所向该驾驶人分别发送“驾驶证审验、换发逾期告知单”、“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验逾期告知单”。 机动车报废提前告知 在机动车辆报废期满的两个月前,由车辆管理所向该机动车所有人发送“机动车辆临界报废告知单”,对逾期不办理报废手续的,公告该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