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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挑战2005年不平等格式条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6日 16:39  精品购物指南

  2005年5月31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在京举行了“2005年不平等格式条款系列点评活动”启动仪式。这是全国消协连续第三年挑战不平等格式条款和显失公平的行业惯例。中消协副秘书长武高汉说:“通过这两年的点评我们发现,不平等格式条款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卖方市场、具有自然垄断性、技术性强和举证难的行业。”另外,除“终释权归商场所有”被称霸王条款外,浙江省消协副秘书长叶元春还介绍了几条常见的商场霸王条款:处理商品不得退换;已经拆封的产品、外包装有损的产品不能退换;三包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可以退换,但收取一定比例的折旧费;消费者办理会员卡“最终解释权归商场所有”。

  点评:继前两年拿电信、银行、保险等垄断行业的不平等格式条款“开刀”后,中消协今年又把“声讨”重点转向日常生活和高科技领域,并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商场、连锁超市、IT产品及服务方面的霸王条款。中消协此举,无疑是给商家的诚信经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各商家是否也应更审慎自己的“行为”,并真正把顾客当成“上帝”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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