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司机肇事撞了不能白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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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1日 07:58 法制晚报 | |
在去年丰台法院审结的1000件案件中,80%的交通事故是由外地司机造成的。据法晚报道,这些外地司机肇事的案件给北京法院在送达、审理和执行程序上都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之所以造成“外地司机肇事,多数撞了白撞”,我以为根本原因在于现有法律对当事各方的权责规定不合理,法律保护不平衡。首先,根据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队既不能拘人,也不能扣车。而等到事故责任分清了,受害人拿不到赔偿款,只能去法院打官司时 ,面对的常常是“赢了官司输了钱”。法院不能不考虑执行成本,常常也是一筹莫展。交通队与法院两个环节,并没有在“有利于执行”的基点上形成衔接。其次,新法规定:车主在没有超过第三者保险金额的范围内,不再承担垫付责任。这起码从两个方面形成了不公:一是汽车都有强制保险,而行人或非机动车大多没有安全保险,垫付的风险只能由受害者来担;二是这一规定只适用车主与肇事司机为同一人时,而车主聘用司机出了事故,又容易出现车主与司机订立攻守同盟,把责任推给一贫如洗的司机。外地司机肇事,不能撞了白撞。笔者认为,要做到这一点,法律应该有所作为。(马龙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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