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座以上乘用车将被召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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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4日 08:03 华商网-华商报 |
本报北京消息(南辰)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量管理司副司长韩毅日前透露,质检总局将于2005年年底前把M2/M3车型(9座以上乘用车)纳入召回管理范围内。他表示由于种种原因,M2/M3车型实施召回的工作将会存在很大困难。 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王赟松博士具体介绍说,我国客车行业特点是进入门槛低,技术含量低,资本需求量不大,企业规模小,产量低,零部件基础薄弱,以团体购买为主 ,以营运为主。这些特点都将为客车召回工作增加难度。王赟松博士介绍,客车行业存在的质量(包括服务)问题主要是:零部件缺乏质量标准;伪劣零部件充斥市场,这主要指经常更换的部件,如“三滤”配件、离合器、刹车片等;汽车质量问题检测难,如缺乏技术标准、缺乏检测设备、收费高;厂商保修承诺不合理:厂家维修承诺含混,纠纷难以解决;企业借优势地位对消费者合理要求无故拖延;同一批次质量问题不能统一解决;整车质量问题多;轮胎质量问题多等等。 因此,王赟松博士认为,当前应当加大召回法规宣传力度,加强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的沟通,畅通缺陷汽车产品信息收集渠道,规范备案信息,健全召回专家库,增加指定检测机构数量。企业也应当加强对企业员工的召回法规培训,成立召回管理部门,任命协调人,建立早期预警机制,建立质量追溯机制,强化零配件供应质量,重视产品设计、开发、匹配、实验,重视质量改进和产品改型,严格生产质量管理,完善销售与售后服务体系,广泛收集车主投诉和反馈信息。 政策来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