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非机动车和平共处(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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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9日 23:10 北京青年报 | ||||||||||
在自行车王国里开汽车,本身就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有些路段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之间没有隔离带,就更给安全驾驶增加了难度。如何与自行车相安无事,让我们来听一听“老司机”们的经验之谈。 刘俊河 职业司机 52岁 驾龄25年 有一次我在机动车道内行驶,有辆自行车在我前面晃晃悠悠,不给我让路。我就按喇叭,他却更慢了。我继续按。我越按他越慢,和我较起劲来。走着走着我被前面的警察拦住,罚款没商量,因为那里禁止按喇叭,还教育我不该跟自行车较劲。 彭敬 工人 33岁 驾龄7年 有一次大雨后开车,路上有个积水坑,可我前面那辆车一点没减速,溅起很大的水花,把旁边的骑车人淋成了“落汤鸡”。骑车的人车把没扶稳,差点倒在我车上。太悬了!要礼让非机动车,照顾骑车人的安全,才能真正做到安全行驶。 钱平(女)民营企业员工 30岁 驾龄5年 记得有一次,我在一条非机动车道有隔离护拦的道路上行驶,前边不远处有个人行横道。当我接近人行横道时,有个骑车人横过马路。其实,我已经意识到他要过马路,便下意识地刹车减速了,就当我感觉他能让我先过去,准备踩油门的时候,他却突然加速想抢在我前面过马路,害得我急刹车!此后遇到路口有非机动车或行人,我都随时做好刹车准备,确保安全。 刘霞(女)出纳 20岁 驾龄3年 前两天我看见一辆公交车,因为前面有红灯,别的汽车都排着队,它却走非机动车道,把后面顺行的自行车堵得严严实实。不得以,好多骑车人干脆搬着自行车上了便道。我认为,汽车和非机动车要各行其道,才能提高道路的通行能力。 专家点评:杜存信,中国道路交通安全协会宣传教育委员会主任委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作为机动车驾驶人,首先要遵章守法。另外,礼让、谦和是文明程度的体现,也有利于交通安全。 class=B14 colspan=3> 作者:风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