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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撞死名犬赔偿一万 车主起诉犬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7日 13:55 法制晚报

  开车撞死名犬 认为自己没错 后悔赔偿一万 车主起诉犬主

  法庭上称——赔偿万元是受犬主威胁

  被告方认为赔偿额是双方协商的结果 律师称宠物被撞后主人难索精神赔偿

  本报讯 (记者 李奎)张先生开车时将付先生的“可卡”狗撞死,赔偿了1万元。事后张先生认为付先生放任狗乱跑才酿成惨剧,故起诉要求对方退还1万元赔偿金。

  张先生称,自己当时是在受到对方人身威胁的情况下支付的1万元赔偿金。付先生一家人曾威胁他“如果不是看你比较老实,就把你给弄了”。

  犬主付先生说:“我们从来没有说过威胁的话。狗被撞死后,女儿抱着狗哭得非常伤心。”另外,1万元赔偿金是双方协商的结果。

  截至发稿时,此案仍在审理中。

  法律解读

  宠物被撞难索精神赔偿

  北京澍铧律师事务所沈腾律师认为,宠物被撞死或遭受其他伤害无疑会给其主人带来心理上的痛苦。但根据现有的法律规定来看,无论何种宠物,均为主人的财产,宠物的主人无法提出精神损害赔偿。

  相关背景

  “狗官司”越来越多

  本市去年以来因饲养宠物引发的各种纠纷明显增多,一些法庭审理的此类案件数量暴增10多倍。仅去年下半年,北京市多家法院审理的涉及宠物的诉讼接近上百起。

  案情回放

  2005年1月,张先生驾车到国都宠物乐园购买宠物用品。车行至乐园内的小型环岛时,突然有一只“可卡”狗窜到车下。“可卡”狗因受伤过重死亡。张先生最后拿出1万元作为赔偿金。

  相关案例

  遛狗没拴链 撞死白撞

  2004年7月25日,叶某的母亲带着一只白色贵妇犬在楼下散步遛狗,但没有给小狗拴狗链。当萧女士驾车经过时与小狗相撞,后小狗死亡。叶某将萧女士告上法庭,要求赔偿8000元。

  宣武法院审理认为,由于原告之母携犬外出时未按此项规定执行,导致宠物犬失去有效监管后自行跑脱,以致被撞,由此产生的后果理应由原告承担。

  摄/李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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