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贷不还 银行被涮亿元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8日 12:17 法制晚报 |
工行北京市昌平支行提出138起诉讼 要求立即还本息及罚息 昌平法院已受理 本报讯 (记者 王巍) 今天上午9时记者获悉,昌平法院受理了138件涉案总标的共计1亿多元的车贷案件。 这些案件原告均为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昌平支行,这是继崇文法院受理的涉案金额 500余万元的车贷案后,又一批因车贷纠纷银行提起的高额诉讼案件。工商银行昌平支行表示,银行方面分别与刘某等138名借款人、北京万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签订借款合同及保证合同。 合同分别约定上述5家公司向银行借款,用于借款人购车,并承担保证责任,合同中还约定了借款期限、还款方式等。 后银行分别向借款人发放了贷款。但上述5家公司至今均未能按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偿还贷款本息。故银行诉至法院,请求借款人及保证人立即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及罚息。上述案件标的总额为人民币1.117亿元。 新闻链接 借钱不还“逼出”车贷险 所谓车贷险,即汽车消费贷款履约保证保险,如果借款人不能按约定还银行的按揭贷款,则由保险公司承担银行的损失。 车贷险的变迁 1997年车贷险始于广东地区。2003年后,这一险种开始出现赔付率高居不下的情形。比如在广州地区,车贷险平均赔付率高达135.57%,保险公司开始打“退堂鼓”。 2004年车贷险退出车贷市场。银行由于车贷保险提起的诉讼在北京地区各个法院“全面开花”。 2004年4月1日,中国保监会对外宣布,由中保财险、太保财险、天安保险、永安财险等4家保险公司报备,6个新开发的汽车消费贷款车贷险产品,已获得保监会批准,并开始正式推向市场,以取代原有的车贷险产品。但要求只对贷款购车首付30%以上、贷款期限三年以内的消费者办理车贷险。据媒体报道,购车者对此保险反应冷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