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接电话被罚 不服处罚告交通队被法院驳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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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6日 13:18 法制晚报 |
判决书指出 开车打手机有较大危险性 交通队介绍 这是严重违法行为 本报讯(记者孙慧丽)尽管只是告诉对方自己在开车就挂断了手机,但是在路口等红灯的李先生还是被交警罚了200元,扣了2分。他不服交通队的处罚,并将交通队告上了法庭。 今天上午,记者了解到,丰台法院已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李先生的起诉。法院认定开车打手机的行为具有较大危险性,交警处罚符合规定。 2004年9月17日下午3时许,李先生开车经过丰台安乐林路口时,因接听手机被丰台交通支队方庄队的值勤民警截住。民警根据新交法适用简易行政处罚程序,当场开具了处罚决定书,对李先生罚款200元,扣2分。 李先生认为,自己在等灯时接到电话,告知对方自己在开车即将电话挂掉,不仅没有影响道路的通行,且主动承认错误,应属情节轻微,民警的处罚过重。为此,李先生申请行政复议。同年11月10日,丰台交通支队行政复议维持了方庄交通队的处罚。李先生随后将丰台交通支队方庄队起诉至法院,请求撤销交通队的行政处罚。 法院认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警可以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当场予以警告、200元以下的处罚。接听手机,加大了驾驶行为发生危险的可能性,交通民警对其给予较重处罚并无不当。为此,法院一审驳回了李先生的起诉。 听到判决后,李先生当场表示不服。记者随后从丰台交通支队法制科副科长刘金利处获悉,虽然对违反交通法规有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等不同程度的处罚种类,但开车时拨打手机,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交警一般处以重罚。 司机不服处罚告交通队事件流程图 2004年9月17日下午3, 等红灯接手机 当场被交警罚款200元,扣2分。 认为自己的行为没有影响道路的通行,且主动承认错误,应属情节轻微。李先生申请行政复议。 同年11月10日,丰台交通支队行政复议维持了方庄交通队的处罚。 2005年2月4日, 法院判决认定开车打手机有较大危险性,驳回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