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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催生22项车管新措施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2日 10:18  新浪汽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实施后,国务院、公安部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配套法规。根据新的法律法规,市交管局车管所对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进行了调整,截至目前,共推出了10大类22项新措施。

  驾驶证申领类

  考驾照年龄放宽

  残疾人可考Z本

  申领驾驶证的年龄和身体条件有所调整:

  (一)年龄条件:

  1.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

  2.申请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或者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3.申请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21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4.申请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在26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二)身体条件:

  1.身高:申请大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5厘米以上;

  2.视力:申请大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申请其他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

  3.辨色力:无红绿色盲;

  4.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

  5.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

  6.下肢:运动功能正常。申请驾驶手动挡汽车,下肢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申请驾驶自动挡汽车,右下肢应当健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实施后,国务院、公安部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配套法规。根据新的法律法规,市交管局车管所对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进行了调整,截至目前,共推出了10大类22项新措施。

  

  

  驾驶证申领类

  考驾照年龄放宽

  残疾人可考Z本

  申领驾驶证的年龄和身体条件有所调整:

  (一)年龄条件:

  1.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

  2.申请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或者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3.申请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21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4.申请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在26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二)身体条件:

  1.身高:申请大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5厘米以上;

  2.视力:申请大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申请其他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

  3.辨色力:无红绿色盲;

  4.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

  5.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

  6.下肢:运动功能正常。申请驾驶手动挡汽车,下肢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申请驾驶自动挡汽车,右下肢应当健全。

  办理驾驶证业务

  不再出示户口簿

  过去,居民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凭《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均可办理。由于在办理申请驾驶证业务时,需要对申请人及其身份证明进行核对,而《居民户口簿》无照片,无法核对,所以,新规定取消了凭《居民户口簿》申请驾驶证的规定。居民的《居民身份证》正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期间的,可以凭《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

  想拿大客驾驶证

  须拿B本满5年

  申请增加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应当取得驾驶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五年以上。这比过去的三年期限更加严格,也体现了新法规严格重点车型管理的原则。

  申请增驾添手续

  交规桩考不再免

  过去,增驾只进行路考。而现在,将办理增加准驾车型申领业务考试科目调整为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即交通法规与相关知识考试、桩考、路考)。这体现了新法规严格驾驶证申请的原则,有利于提高驾驶员整体素质,培养合格驾驶员,严把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第一道防线。

  拿到国外小车照

  回国换证免路考

  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手续及考试项目调整如下:

  (一)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换领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证明;

  3.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属于非中文表述的,还应当出具中文翻译文本。

  (二)考试科目为科目一(交通法规与相关知识考试)。申请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还需考试科目三(路考)。

  将外国人及港澳台人员的身份证明规定调整为其入境的身份证明和居留证明。其中,外国人的入境身份证明为护照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港、澳人员的入境身份证明为《港澳人员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的入境身份证明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同时,以上人员的身份证明没有记载住所地址的,由本人申报住所地址。

  使馆人员换驾照

  今后不用再体检

  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时,不再进行身体检查。

  军车小客驾驶证

  可以直接换C本

  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暂按原规定提交手续。考试科目调整为:除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须参加科目一(交通法规与相关知识考试)和科目三(路考)考试外,申请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免于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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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驾驶证补领、换领类

  轻便摩托驾驶证

  过了70也有效

  年龄达到70周岁,持有驾驶证准驾车型为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的驾驶员,可以到车管所各分所办理换领准驾车型为轻便摩托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过去,年龄超过70周岁,其摩托车驾驶证就被注销了,这次,公安部的新规定保留了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

  只要填好申请表

  补证换证可代办

  允许委托代理人办理机动车驾驶证补领、换领业务。

  代理人申请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时,车管所将查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人与代理人共同签字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记录代理人信息并收存身份证复印件。

  临时驾照全废止

  短期也发正式证

  停止核发、换发临时驾驶证,将过去对港澳台及外国人短期入境核发的临时驾驶证,改为核发正式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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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驾驶证审验类

  换证审验二合一

  驾照不必再年审

  年龄在60周岁以上或者持有原准驾车型A、B、N、P的机动车驾驶员,驾驶证换证审验前,每一个记分周期(一年)结束后十五日内,只需提交身体检验合格的《驾驶员审验、换证申请表》,交管部门查验其身体情况和违章记分情况。符合规定的,在计算机系统内和牡丹交通卡内记载相关信息,但驾驶证副证上不再打印审验有效期;对已满12分的驾驶员,要扣留其驾驶证,在其接受教育和考试后再发还;对有未缴纳罚款记录的,督促其到银行缴纳。

  对持其他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员,交管部门不再进行过去每年一次或者两年一次的审验,只在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时一并进行审验。

  只做审验不换证

  不用再交5元钱

  对换发机动车驾驶证并审验的,交管部门按原来的规定分别收取审验和换证的费用(分别为5元),但对只提交《驾驶员审验、换证申请表》不需换证审验的驾驶员,不收取费用。

  对于审验的具体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换发机动车驾驶证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机动车驾驶证进行审验。但是,对年龄在60周岁以上或者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十五日内,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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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驾驶员考试类

  考试用车有变化

  所有车型都变长

  对驾驶员桩考和路考的考试用车车型标准进行调整:大型货车为车长不小于9米,轴距不小于5米的重型普通载货汽车;小型汽车为车长不小于5米的轻型普通载货汽车,或者车长不小于4米的小型普通轿车。

  这是按照公安部新近颁布实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办法》的明确要求进行调整的。从本市的情况看,过去我们用的大货考试和训练车大部分为北京1041系列的中型普通货车,该车长度为6.05米,小型货车考试车及教练车多为北京121系列的轻型载货汽车,该车长度为4.59米,均不符合《办法》中考试车型的尺寸规定,因此,均需要更新车型。

  驾照考试若作弊

  一次被抓全白考

  申请人在考试过程中有舞弊行为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已经通过考试的其他科目成绩无效。新法对考试舞弊行为进行了更加严格的处理,这是新规定严格考试标准,严把考试关的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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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驾驶证使用类

  新手上路贴实习

  违者将被罚一百

  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实习标志由市交管局按照公安部规定的式样统一印制,车管所及城八区交通支队宣传科窗口目前正在向驾龄不满1年的实习驾驶员免费发放。10月1日起,交管部门将对驾驶未按规定粘贴或者悬挂实习标志车辆上路的实习驾驶员,处以1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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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动车变更、登记类

  验车须有强制险

  抵押登记不查车

  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须交验有效期一年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及保险凭证复印件。

  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时,不再审查机动车,不需要提交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拓印膜。同时,办理机动车登记及相关业务不需留存发动机号拓印膜。

  过去,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变更发动机登记、抵押登记、转出登记等业务,都要拓印发动机号,并交存拓印膜。这次,按照公安部有关规定,今后办理所有机动车业务,均不需要提交发动机号拓印膜。

  单位注销变车主

  手续齐全都给办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注销、撤销或者破产,其机动车需要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和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可以凭以下证明作为身份证明办理:一是已注销的企业单位的身份证明,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注销证明;二是已撤销的机关、事业单位的身份证明,是其上级主管机关出具的有关证明;三是已破产的企业单位的身份证明,是依法成立的财产清算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

  这项调整工作,是群众经常咨询的一道难题,很多单位过去由于注销等原因,所有车都办不了手续,这次随着新法实施,此问题得以解决。

  变色变身变车架

  变前审批不查车

  变更机动车车身颜色、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变更前审批时不需审查机动车。

  过去,变更机动车车身颜色、更换车身或者车架,变更前民警要确认车辆。但很多时候,车辆的车身或者车架已损坏才需要更换,验车给群众带来很多不便。这次调整后,手续简化,进一步方便了群众。

  办理更换发动机的变更登记变更前不需审批。

  跟上述两项调整内容类似,过去,更换发动机需要事前审批,还要民警确认车辆,但往往是发动机损坏,车不能开才需更换发动机,要拖到车管所确认,群众非常不便,此次进行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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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自行变更类

  车身喷绘贴广告

  符合规矩您随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不影响安全和号牌识别的情况下,机动车所有人可以自行变更,不需办理变更登记。

  (一)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前后防撞装置;

  (二)货运机动车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

  (三)机动车增加车内装饰等;

  (四)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的。

  这项措施是公安机关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充分保障机动车所有人在自己的爱车上体现个性所进行的一项工作调整。但是,为了规范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行为,还请广大机动车所有人注意以下几点:一是按照本市规定,喷涂和粘贴车身广告需经北京市户外广告管理处审批,未经批准一律不准在车身上做广告。因此,在车身做广告要先进行审批。二是在机动车车身外喷涂、粘贴标识的,不能在车窗玻璃、前、后风挡玻璃和车前、后部喷涂,在其他部位允许喷涂和粘贴的内容为:单位名称、企业标识、电话、地址、网址。喷涂字迹应端正,字号大小不得大于车身高度的10%,字迹和标识颜色面积不得大于车身主体颜色的1/3,不得改变车身整体颜色。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登记的车身颜色均不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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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动车号牌类

  补领车牌更快捷

  办理临牌更方便

  补、换领机动车号牌和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时间调整为15个工作日。原为30天。

  核发新车出京办理临时行驶车号牌的地点,除暂时保留岳各庄检测场以外,增加车辆管理所总所牌证科、六个车管分所。办理临时行驶车号牌时,不再要求机动车所有人填写《临时行驶车号牌登记表》和检验车辆,只需审查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来历凭证;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机动车第三者强制保险凭证。

  符合规定的,交管部门在计算机登记系统内录入相应的内容,有效期按照行驶距离核定录入,但时间最长不超过30天,在来历凭证上加盖“临牌已领”章,签注临时行驶车号牌,并交机动车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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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动车报废及注销类

  提前通告报废车

  废车解体一站完

  机动车报废期满前2个月,车管所采取公告、上网等方式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机动车所有人逾报废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车管所公告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作废,注销机动车档案。

  此项工作目前已开展,以后,交管部门每个月都会在“首都之窗——交管局网站”上公布即将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清单,请机动车所有人关注。对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交管部门将公告牌证作废、注销档案。

  调整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的程序: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同时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后,可以代机动车所有人到分所办理注销登记。

  这样,就免除了机动车所有人在解体厂和车管所之间往返跑路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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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动车验车类

  延长检测有效期

  报废年限并未变

  调整机动车定期安全技术检验的期限: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新检验周期与原来的检验周期相比,总体上是延长了检验有效期,但报废年限和由定期检验进入延缓报废检验的时间都没有调整。比如说:原来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超过20年的每年进行延缓报废检验4次,现在调整为2次;原来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使用10年到15年每年进行延缓报废检验2次,使用15年到20年每年进行延缓报废检验4次,现在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在10年使用期内每年检验1次,10年到20年延缓报废期内每年检验2次。

(编辑:黄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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