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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数据统计启用新标准 分乘用车和商用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4日 10:20  新京报

  本报讯(记者涂梅)在北亚车市2005年第一次信息发布会上,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信息部主任朱一平表示,有关汽车统计分类标准从2005年开始发生变化,新的分类标准按乘用车及商用车来分类。

  据其介绍,乘用车指车辆座位少于九座(含驾驶员位),以载客为主要目的的车辆。具体分为四类。即基本乘用车;第二类乘用车是多功能乘用车即常说的MPV,集轿车、厢式货车、旅行车等功能于一体的车;第三类乘用车是运动型乘用车,也就是SUV,最后一类乘用车是除了以上三类以外的所有乘用车品种。

  商用车指9座以上的车辆,分为五类,包括客车、载货车、半挂车、客车非完整车辆及载货车非完整车辆。朱一平表示,在去年已经按照新标准做了一年的统计工作,因此数据不成问题。

  在以往数据统计中,车辆分类是按1988年国家公布的分类标准做出的。在这个标准中,车辆分为载货车、客车及轿车。

(编辑:黄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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