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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3停车场按新标准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1日 08:39  南方日报

  穗3停车场按新标准收费 

  短时停车收费下降为小车1.5元或2元/小时·辆

  本报讯 (记者/谭亦芳 通讯员/蓝岚)近日,广州市物价局公布了坑口和西朗地铁站停车场、市干部招待所停车场、银河园停车场的新收费标准。新的收费标准中,短时停车收费下降为小车1.5元或2元/小时·辆,12小时停车收费有升有降。

  坑口和西朗地铁站停车场:对社会开放的露天停车场,机动车临时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标准为:小车1.5元/小时·辆,12小时最高限价4.5元;大车2元/小时·辆,12小时最高限价6元;摩托车1元/次(12小时内)。超过12小时的按上述标准累加收费。月保收费标准为:小车200元,大车300元,摩托车40元。

  市干部招待所停车场:对社会开放的露天停车场,机动车临时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标准为:小车2元/小时·辆,12小时最高限价6元;大车3元/小时·辆,12小时最高限价9元;摩托车1元/次(12小时内)。超过12小时的按上述标准累加收费。月保收费标准为:小车300元,大车450元,摩托车40元。

  以上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可以下调。

  银河园停车场:对社会开放的露天停车场,机动车临时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标准为:小车2元/小时·辆,12小时最高限价6元;大车3元/小时·辆,12小时最高限价9元;摩托车1元/次(12小时内)。超过12小时的按上述标准累加收费。

  以上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可以下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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